关于闽侯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福建向阳坊食品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的公告

关于闽侯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福建向阳坊食品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0-23 公 开 人:福建向阳坊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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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日,闽侯县人民法院根据福建向阳坊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八十七条规定,裁定批准福州富日衡之宝电子有限公司与福州市润邦华创投资有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福建向阳坊食品有限公司的重整程序。

特此公告。

 

福建向阳坊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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