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召开浙江国华机械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延期召开浙江国华机械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公开时间:2021-03-02 公 开 人: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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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浙江国华机械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01225,诸暨市人民法院以(2020)浙0681破申244民事裁定》及《决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陈永华对浙江国华机械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时指定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国华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1年1月27日,管理人前往浙江国华机械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地址诸暨市陶朱街道文丰路21号进行实地查看浙江国华机械有限公司、浙江万越船舶设备有限公司实际营业地均为文丰路21号(经查询,上述二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均为许雅兰,股东均为许雅兰、蒋云根)。且据浙江国华机械有限公司股东兼监事蒋云根反映,浙江国华机械有限公司与浙江万越船舶设备有限公司系二块牌子一套班子;浙江万越船舶设备有限公司实际未经营,未领取税务发票,名下厂房、土地已被贵院拍卖,并以2410万元的价格成交,拍卖款足以清偿上述二家公司及其夫妻的全部债务;故蒋云根不同意浙江国华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拒不移交财务账册、印章、营业执照等资料

考虑到浙江万越船舶设备有限公司与浙江国华机械有限公司的债务情况基本一致,与各债权人均有和解可能,且管理人至今未能接管到浙江国华机械有限公司任何财产及财务账册、印章、营业执照等资料。经向诸暨市人民法院申请,并经该院同意,现已取消原定于2021年3月3日上午9时通过网络方式线上召开的浙江国华机械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决定延期召开浙江国华机械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具体召开时间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国华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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