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5-04-23 公 开 人:荆门金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546次 债 务 人:查看更多债务人详情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5-10 19:43
  • 打印

荆门金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荆门市鑫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2025)金峰鑫和破管发字第5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于202541日作出(2025)鄂080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荆门金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下称“金峰电力公司”)、荆门市鑫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下称“鑫和机械公司”)的合并重整申请,并指定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有效整合企业资源,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预重整方案,管理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鑫和机械公司的股权投资人。现就投资人招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鑫和机械公司概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荆门市鑫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588212281W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金传军

注册资本:1万元

成立日期:201216

登记机关:荆门市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

注册地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创业四路1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铸造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矿山机械制造,非金属矿物材料成型机械制造,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金属结构制造,水泥制品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股东金传军认缴出资额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二)资产状况

鑫和机械公司名下有坐落于荆门经济开发区的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3处有证房屋、5处无证房屋、26项土地附属物。有证土地及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原抵押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现相应的债权已转让给海启(湖北)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委托湖北玖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4926日出具的《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该评估报告仍在有效期内,可在破产程序中沿用),鑫和机械公司名下的土地、房屋及附属物在2024717日的评估总价为1851.18万元。具体信息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1宗:权证号为荆国用(2009)第20091905号,土地使用面积为13,627.75㎡,地类为工业用地,评估价值为250.75万元。

2、有证房屋3处:总建筑面积为8822.84㎡,总评估价值为1128.37万元,其中:荆门市房权证掇刀区字第10006827号的房屋规划用途为厂房,建筑面积为2471.6㎡,评估价值为277.3万元。荆门市房权证掇刀区字第10007028号房屋规划用途为办公楼,建筑面积为3124.8㎡,评估价值为489.08万元。荆门市房权证掇刀区字第10007491号房屋规划用途为工业仓储用房,建筑面积为3226.44㎡,评估价值为361.99万元。

3、无证房屋5处:包括厂房(31340.98㎡,搭建厂房(1557.02㎡,搭建厂房(2935.44㎡,门卫房38.95㎡,门卫房(仓库)29.12㎡,总建筑面积为2901.51㎡,总评估价值为288.43万元。【需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此项资产的权属存在争议,有债权人主张前述无证房屋中的三间厂房系其投资建设并主张相关权利】

4、附属物26项:包括花坛、水池、水泥地坪、厂区绿化、铁艺围墙、钢构棚等,总评估价值为183.63万元。

注:上述关于鑫和机械公司资产的陈述,仅作为投资人决策投资的参考,并不代表鑫和机械公司或管理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债务人股权、企业及其资产的数量、规格、权属、瑕疵、价值等所有方面实际情况及可能存在的任何风险须依赖于投资人自行组织的尽职调查结果和判断为准。

二、重整投资人的投资方式

重整投资人以股权收购方式取得鑫和机械公司100%股权(及对应的资产权益),鑫和机械公司原股东持有的股权无偿让渡给投资人或投资人指定的第三人。鑫和机械公司所获投资款归金峰电力公司所有,同时,两公司名下的车辆、机器设备、知识产权、对外债权等其他资产均归金峰电力公司所有,两公司的全部债务均由金峰电力公司以前述资产承担,鑫和机械公司不再承担任何债务。

三、重整投资人的报名条件

(一)重整投资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认可并签署投资协议、保密协议等相关文件;

(三)了解企业所在地税务和土地相关政策、股权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知悉并接受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受让鑫和机械公司股权可能承担的税务风险等;

(四)无未结被执行案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五)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投资人联合参与本次投资的,每位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上述全部条件。

注:股权转让涉及的买卖双方相关税、费均由投资人承担。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51017时前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资意向书。该意向书应载明投资人基本情况、投资优势、投资意向、投资金额和履约形式等。

    (二)承诺书。意向投资人需承诺其满足招募公告要求的各项报名条件。

    (三)意向投资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应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四)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应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等事项,并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的报名文件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签名。如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主体的,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情况,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五、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中管理人披露的情况未必能够完整反映重整企业的资产实际情况,意向投资人应理解重整投资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在决定投资前需自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独立作出价值判断及投资决策。

(二)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

(三)招募期限届满后,将根据投资人招募的情况以及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情况,依法执行重整计划。

(四)本公告所载各事项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管理人的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五)管理人有权视破产重整案件进展随时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投资人的招募工作。

(六)意向投资人应自行负担参与本次招募活动所产生的费用,未投资成功的,不得向管理人主张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

(七)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八)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具体报名事宜可咨询: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  18971111929 ,邮箱:398109641@qq.com

联系地址:荆门市掇刀区月亮湖路65号水岸新城20栋。

特此公告。

 

荆门金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荆门市鑫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