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电机厂终结公告

起重电机厂终结公告

公开时间:2021-11-23 公 开 人:南京起重机械总厂电机厂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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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宁法院”)根据南京起重机械总厂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2021)苏0115强清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京起重机械总厂电机厂(以下简称“起重电机厂”)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成立起重电机厂清算组,全面接管该公司。

经调查,清算组未接管到起重电机厂的财务账册、重要文件等资料,经向股东、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释明法律责任后,仍未接管到上述资料。清算组在完成各项调查工作后以无法清算为由申请终结起重电机厂强制清算程序。2021年11月17日,江宁法院作出(2021)苏0115强清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起重电机厂清算报告,终结起重电机厂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南京起重机械总厂电机厂清算组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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