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大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山东宏大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1-10-09 公 开 人:山东宏大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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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164CC5E09BF7F3468115E5BF762CEB1B 联系方式: 17685909745 报名截止时间: 2021-10-20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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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宏大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于2021721日作出(2021)鲁070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宏大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2021721日,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鲁07043号决定书,指定山东德衡(潍坊)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为维护职工、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债务人资产盘活及价值最大化,推动和保障债务人重整成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管理人现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同时接受各方的监督。

一、山东宏大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山东宏大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

山东宏大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科技”)于20031016日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于宝庆,住所地潍坊市坊子区潍州南路与长宁街路口东南角500米青年路608号百姓居家南区4号楼2-201室 ,经营范围为以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为于奎明、韩学梅、徐文富。登记机关为潍坊市坊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产情况

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管理人依法对破产重整企业资产状况进行初步调查,评估和审计机构对破产重整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评估。管理人根据资产调查结果,并结合公司财务人员交接清单和审计评估情况,确定宏大科技主要资产如下:

1、土地使用权:土地权证编号为潍国用(2011)第E141号,座落于潍坊高新区东风街以南,惠贤路以西,面积为41739平方米,地类用途为工业,终止日期205482

2、房屋建筑物:

1)债务人持有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潍房权证高新字第00134875号《房屋所有权证》,证书所载信息如下:

房屋所有权人:山东宏力艾尼维尔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债务人曾用名)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房屋坐落:高新技术开发区惠贤路27512号车间4号车间5号车间

登记时间:2011-09-06

规划用途:工业用房

总层数:1

建筑面积:3252.61平方米

附记:2011.11.30,此房产证下4号车间已过户到山东宏力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名下。

2)债务人持有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潍房权证高新字第00134876号《房屋所有权证》,证书所载信息如下:

房屋所有权人:山东宏力艾尼维尔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债务人曾用名)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房屋坐落:高新技术开发区惠贤路27511号车间3号车间

登记时间:2011-09-06

规划用途:工业用房

总层数:1

建筑面积:3252.61平方米

附记:2011.11.30,此房产证下3号车间已过户到山东宏力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名下。

综上,截至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之日,宏大科技拥有坐落于高新技术开发区惠贤路27511号车间、2号车间、5号车间,共计三个车间的房屋所有权。

3、长期股权投资:

1)根据工商登记信息,宏大科技投资参股了山东宏力热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9.36%的股权,认缴出资额3223.324万元人民币,该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7262366299

法定代表人:于奎明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01221

注册资本:6500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不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在营(开业)企业

住所:潍坊高新技术开发区惠贤路2751

经营范围:地热能热泵、污水能热泵、海水能热泵的供暖制冷技术研发;海水能热泵淡化技术研发、工业废能热泵利用技术研发、蒸汽锅炉热泵替代技术的研发;模块式涡旋地源热泵机组、(高压大型)螺杆式地源热泵机组、风源热泵机组、复合源热泵机组、太阳能热泵机组、制冷制热配件、空调末端设备、空调附属设备、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调试服务及维修;中央空调系统的节能改造(以上均不含特种设备及电力设施);第一类压力容器(D1)、第二类低、中压容器的制造(D2)(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新能源技术开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地热能发电、太阳能发电及其它发电工程的开发、咨询、设计、施工;发电设备的生产(不含铸造及电镀、喷漆)、销售、安装;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根据工商登记信息,宏大科技投资参股了山东宏力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5.71%的股权,认缴出资额25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567736254T 

法定代表人:于宝庆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0110

注册资本:7000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自20110110日至20310110

登记机关: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在营(开业)企业

住所:潍坊高新区东风东街以南惠贤路以西(宏力艾尼维尔公司院内)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池组装;LED光源产品、光电产品的生产、销售、安装、维修及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国家允许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资产为初步调查数据,具体以最终确定数额为准。

()负债情况

截至2021930日,申报债权总额约2亿元,调查职工债权总额约16万元。上述债权审核确认工作正在进行中,债权最终确认金额和受偿顺位以法院裁定确认为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如未申报的债权人届时要求按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受偿的,宏大科技应在重整投资人提供的偿债资金之外予以清偿。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充分考虑该因素。

()重整优势

1、山东宏大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以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业务。其中,山东宏力热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力热泵”)系山东宏大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参股设立的公司,且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宏力热泵是潍坊的一家新能源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并且为新三板挂牌企业(新三板代码832556),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营业务涵盖可再生能源热泵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系统集成和大型热泵式能源站的投资、运营,以及工业节能-一余热回收与有机工质低温发电(热电联产)等能源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依托于宏大科技,宏力热泵逐渐发展是一家热泵新能源领域的领头羊,宏力热泵以新能源技术为核心,以热泵产品为依托,综合开发利用地热能、空气能、太阳能等多种新能源技术及余热回收技术,为全国几百万家客户提供过节能高效的绿色热泵能源装备及解决方案。自2006年以来,宏力热泵承担了我国近五十项可再生地源热泵冷暖示范项目,十几项光伏发电技术和地热能与太阳能集成技术应用国家示范项目,及多项中美新能源合作技术项目示范工作,为我国热泵新能源技术推广应用起草制定了了十几项标准规范,八项执泵新能源技术列入建设部“十一五”、“十二五”全国建筑节能推广技术目录,被住建部评定为地源热泵产业化基地。自2009年至今,宏力热泵已为全国二十多个省市()、一百多个市县的可再生能源建筑节能应用、浅层地热能、太阳能推广应用提供技术支撑,并为五十多个市县中报成功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节能示范市县,争取国家扶持资金十亿多元。从2011年至今,已在全国推广应用大型工业热泵大型工业热泵能源装备项目70余项,为我国工业节能减排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因此,宏大科技重组,是宏力热泵继续秉持技术创新发展理念、积极夯实新旧动能转换发展思路,在新能源开发和利用的道路上继续坚定前行的最大动力和唯一保障,对宏力热泵继续领航与热泵新能源行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亦是为了落实国家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绿色发展理念。

2、山东宏大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拥有潍国用(2011)E141号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座落于潍坊高新区东风街以南,惠贤路以西,面积41739平方米,地类用途为工业,终止日期205482日,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证照手续齐全,如通过破产重整程序引进有实力和战略眼光的投资者,将土地进行深度开发,将有非常高的重整价值。

目前,管理人聘请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正在实施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并已出具初步审计与评估结果。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可向管理人了解山东宏大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财务和资产状况。

二、投资人条件

()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拥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开发、经营和管理能力;

()二个以上的公司或自然人以及公司与自然人之间可以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投资。

三、报名程序及方式

()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布之日起至20211020日。

()报名提交的资料

1、同意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资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的股东会决议原件;

4、截至20219月的财务报表(须加盖企业公章)

5、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6、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联系方式(材料寄送地址)

联系人:张律师

通讯地址:潍坊市高新区惠贤路2751号宏力热泵公司办公楼3304

电话:17685909745

邮箱:17685909745@163.com

()参与投资人招募保证金

1、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提交意向书的同时缴纳保证金50万元,并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汇入下述账户。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未被选中的,管理人在五个工作日内协助全额退还。

2、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山东宏大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公司潍坊市高新区支行

账号:937000010091236668

3、有意向参与重整的投资人,应在报名时向管理人出具保证金银行缴款凭证。

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重整投资人招募活动由管理人负责组织,未尽事宜以管理人的有关通知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垂询。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个人参与山东宏大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

山东宏大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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