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宏金家电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合肥市宏金家电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20 公 开 人:合肥宏金家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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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6-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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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宏金家电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428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皖01破申19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合肥市宏金家电有限公司(下称宏金家电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并于2024530日作出(2024)皖0140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合肥)律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担任宏金家电公司管理人。

因债权人黄萍于20241015日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将本案由破产清算转重整程序,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合肥市宏金家电有限公司名下具有工业用地、厂房和办公楼,通过重整程序可以最大化地发挥合肥市宏金家电有限公司资产的市场价值,客观上有利于全体债权人的利益,故合肥市宏金家电有限公司具备重整条件和重整价值。据此,该院于20241022日作出(2024)皖01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241022日对合肥市宏金家电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为了实现宏金家电公司资产价值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优化破产企业和社会资源配置,提高债权人的受偿率,管理人向社会公共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招募公告,旨在使意向投资人了解宏金家电公司的基本情况,明确招募原则、条件、流程,不构成管理人对投资宏金家电公司的要约。

2、本招募公告所披露的宏金家电公司的概况仅作参考资料使用,管理人不对该内容承担保证责任;管理人不对提供的所有宏金家电公司相关资料向意向投资人承担任何承诺和保证责任。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自行独立判断、理解并进行决策。

3、意向投资人需向管理人缴纳报名保证金400万元。经管理人遴选在招募阶段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备选重整投资人时,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400万元将自动转为投资保证金。

4、本公告由管理人发布,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二、宏金家电公司的基本情况

宏金家电公司成立于20021127日,系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樊世全,住所地为合肥市瑶海区红旗产业园幸福西路、高亮路北。股东为樊世全、樊文娟,注册资本为1380万元人民币。

宏金家电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主营:五金交电、装饰材料、服装销售;厂房、仓库租赁;物流(除专项许可)、制冷技术服务;注塑件生产。 

三、宏金家电公司的主要资产及负债情况

资产情况经初步调查,宏金家电公司的主要资产为:

1、宏金家电公司名下位于合肥市瑶海区红旗产业园幸福西路、高亮路北的工业用地,土地权证号:合瑶海国用(2010)第02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权利性质为出让,不动产面积为12012.67平方米。

2、宏金家电公司名下位于合肥市瑶海区红旗产业园幸福西路、高亮路北的工业用地上的建筑物:(1)一栋办公楼,不动产权证号: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09711号,建筑面积3328.09平方米;(21号厂房,不动产权证号: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056049号,建筑面积11140.21 平方米;(32 号厂房,不动产权证号: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056053 号,建筑面积5047.02平方米;(4)无证门卫房,建筑面积约 30.14 平方米。(5)无证简易房,建筑面积为 732 平方米(备注:据了解,这部分无证简易房系第三人在宏金家电公司厂区内建造,管理人将进一步核实情况)。

需要说明的是,部分厂房目前暂存在第三方占用使用的情形。

负债情况:由于目前处于债权申报及审查阶段,具体债权尚不确定。据债务人法定代表人陈述,宏金家电公司对外存在有财产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社保债权和税款债权、普通债权等,合计金额约7000万元左右。最终债权金额,应以管理人审查及人民法院裁定或判决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涉嫌其他重大行政违法行为或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及高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需具备资源整合能力,应具备良好的产业经营管理能力;

4、意向投资人可以是单独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家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预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不限行业,但在同等条件下,具有管理大型企业基本能力以及在相关行业或领域具有龙头领先地位的优先考虑。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620日止。

2、报名地点1: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00号置地栢悦中心12层。报名地点2: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45层。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律师:15056256370(置地栢悦中心12层)。王律师:18656750160(安徽国际金融中心45层)。

4、报名时提交投资意向书,投资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意向投资人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范围及简要投资意向等);

2)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情况;

3)企业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且处于持续状态;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

4)相关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需注意,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二)投资人资格审查管理人在收到完整报名材料后开始资格审查。对于审核通过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配合意向投资人对宏金家电公司进行尽调,届时需签署相应的保密承诺函。

(三)尽职调查阶段意向投资人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可向管理人提出尽职调查相关问题,管理人将安排回复。意向投资人可联系管理人实地考察,管理人将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包括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尽职调查期间为10天。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向属地政府咨询包括产业、纳税、规划等在内的相关问题。

(四)意向投资人经调查后如有投资意向,应向管理人提出初步投资方案。对于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管理人将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并综合其履行能力、资信状况、投资计划、偿债金额、付款方式等进行评选,确定一家重整投资人及一家备选重整投资人,如果只有一名意向投资人报名的,管理人根据谈判的结果,有权直接确定其为宏金家电公司重整投资人。

(五)保证金的处理

意向投资人在支付报名保证金之后、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管理人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的,管理人将在收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无息返还报名保证金;经过评选,被管理人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已支付的 400万元报名保证金转为投资保证金。

若意向投资人出现以下情形,已缴纳的400万元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不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

2)不遵守重整投资方案及重整投资协议的;

3)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的;

4)在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前单方面退出的;

5)未按照重整计划约定的付款进度付款的。

如果《宏金家电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获经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管理人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或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意向投资人。

六、其他事项

1、本招募公告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客观情况变化和实际需要变更本次招募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须无条件接受与配合。

2、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管理人有权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如出现影响宏金家电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或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有权中止或撤回本招募公告,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3、本招募公告的内容及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可能无法完整描述债务人资产及负债的实际状况及存在的瑕疵。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本次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充分评估本项目的重整价值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在此,管理人热忱欢迎各企业积极参与宏金家电公司的招募重整投资人工作。

特此公告

 

 

合肥宏金家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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