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泰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预重整案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广州市泰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预重整案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14小时前 公 开 人:广州市泰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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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郑飞虎 联系方式: 18188803399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6-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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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6)泰宇预重整字第14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21日作出(2026)粤0114破申1号《决定书》决定对广州市泰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宇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以(2026)粤01破申1号《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为广州市泰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人为郑飞虎。

为充分发挥泰宇公司资产价值,维护企业营运价值,尽可能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最大限度地保护各方的权益,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以推动和保障泰宇公司完成预重整。

一、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为使投资人了解泰宇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预重整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招募公告所述信息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当独立做出价值判断,投资过程中存在的法律、政策、商业、经营风险等,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评估与承担。

(三)目前进行预重整,不代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确定受理其正式重整申请。

(四)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五)预重整期间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的招募及延长招募时间等事项。

二、泰宇公司概况

(一)企业概况

1. 泰宇公司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

广州市泰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4721919949T

法定代表人

单泰雷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状态

在营(开业)

成立日期

2000-03-27

营业期限

2000-03-27 至 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大布路93306-307

经营范围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批发对外承包工程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金属结构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交通设施维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监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等。

2.股东信息

序号

股东信息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单泰雷

70%

3500

2

闫志稳

30%

1500

(二)资产概况(最终以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为准)

1.固定资产合计1,979,051.53元,其中电器类(包括电脑设备等)累计18,673.02元,机器设备(包括折弯机、数控冲床、融资数控冲床等)累计1,889,768.71元,运输设备(包括骐铃牌货车、东风日产车等)累计17,863.11元。

2.无形资产方面,其中持有有效专利包括道路景观隔声屏障、封闭式隔声屏障、百叶式消声装置、光伏防眩目板、光伏隔声屏障、减载式声屏障、用于磁浮轨道的限界检测装置等21项实用新型专利;景观声屏障智能监控方法、弧形隔声屏、噪声治理的吸隔声屏障、模块化隔音屏、通风散热型全封闭声屏障、隔声门窗、隔振桩及采用其的隔振排桩、基于点云数据的限界检测方法及检测装置等11项发明专利)共计32项,其中5项已办理出质登记拥有处于注册生效状态商标5个软件著作权(轨道交通声屏障管养维护系统住宅声屏障管理系统轨道交通屏障生产管理系统公路声屏障生产管理系统公路声屏障管养维护系统住宅声屏障维护系统5个

3.对外投资佛山蒙钢钢结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持有该公司100%股权,且已就所持股权完成全额实缴,实缴出资额共计人民币50万元。

)债务概况

根据泰宇公司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截至2026430日,泰宇公司的账面资产合计49,572,165.28元,负债合计41,739,993.85元,所有者权益合计7,832,171.43元。

以上债务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最终债务核查数据应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裁定的无争议债权金额为准,同时,意向投资人需充分注意并考虑不确定债务可能导致的风险。

(四)核心业务及竞争力概况

泰宇公司专注于交通声学领域,提供声屏障研发、设计、生产、施工、维护一体化服务,产品覆盖高铁、地铁、城际铁路、磁悬浮、高速公路、快速路等交通业态,年产能达30万平方米。作为大湾区具备研发、设计、生产、施工和维护一体化能力的专业厂商,现拥有11项发明专利、21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储备开发轻量化声屏障技术,累计完成100余项500公里声屏障工程,代表性项目包括武广高铁、深汕西改扩建项目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施行)及《关于印发“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简称“声十条”)规定2025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不低于85%等要求相呼应,市场空间广阔。

三、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及/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同时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意向投资人财务状况良好,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参与招募,联合体中全部主体的条件之和应符合前述全部招募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其自身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联合体的全部成员需共同承担投资方案的全部义务。

(四)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投资人资格。

四、招募流程

(一)发布公告

管理人编制《广州市泰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预重整案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并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等公开渠道发布。

(二)报名审核

意向投资人按本公告规定向管理人正式报名(报名要求详见本公告“五、报名方式”),管理人对报名者进行资质和资格条件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报名者,有权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并交纳尽职调查保证金后即可开展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截止时间为202662717:00时(北京时间),管理人协同债务人给予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一切费用均自行承担。

(四)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尽职调查结束后,意向投资人拟继续参与泰宇公司投资的,应当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编制重整投资方案,并于202662717:00时(北京时间)前向管理人提交纸质版《重整投资方案》,如情况发生变化需延长方案提交期限,管理人另行通知。《重整投资方案》应一式叁份,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骑缝章并密封,寄送或现场送达管理人处(管理人联系方式详见后文)。重整投资方案中除报价外,还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明确的投资总额、支付方式和付款期限;

2.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对本项目的投资优势,是否具备经营和管理能力;

3.具体的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模式、债权人的清偿方案、是否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后续经营计划等。

若意向投资人多次提交材料的,则以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前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最后一个版本为准。如此前版本中,存在承诺性内容或承担义务的,则除非意向投资人在后续版本中明确予以撤销,否则相关承诺或所承担的义务仍然有效。

(五)竞争性遴选

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若仅有一名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经管理人初步审查该重整投资方案具有可行性,则管理人可在征询债务人意见并报告债权人会议及人民法院后,确定该意向投资人为重整投资人。

有一名以上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债权人会议的监督下,根据各位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确定初步遴选条件。管理人将采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竞争性遴选工作的时间另行确定。

(六)签署协议

最终通过竞争性遴选的重整投资人应当同债务人、管理人按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保证金数额将在《重整投资协议》中约定,原则上不低于拟投资总额的10%—15%另外,本次被确定的投资人可指定具体实施主体,参与后续重整投资,具体安排以投资人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重整投资协议》签署后,重整投资人可以进一步按更有利于泰宇公司或债权人的角度优化重整投资方案,但不得劣于遴选时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及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也不得违反、放弃、全部或部分转让(含变相转让)重整投资方案及重整投资协议确定的重整投资人权利及义务。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26年61217:00(北京时间),意向投资人可向管理人报名、尽职调查。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二)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参与投资人招募的意向书,作出报名并参加泰宇公司预重整投资的真实意思表示,详见附件1;

2.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

5.意向投资人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若为联合投资,需制作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并对本次投资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6.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2020年2025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资产、负债、主营收入、净利润、现金流等);

7.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主要为银行存款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投资资金来源证明等);

8.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送达地址确认书原件;

9.关于愿意参与泰宇公司意向投资人遴选,并对遴选过程中所知晓的泰宇公司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和保密确认书原件,详见附件2和附件3。

【注意】前述材料中涉及的复印件,在报名时应当提交原件予以核对,报名材料由报名人自行编排并装订成册,并提交一式叁份交至管理人处,同时应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文件超过20M请以网盘链接等形式发送)。

(三)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21号粤海金融中心29楼。联系人:郑飞虎马学信叶风英;联系电话:18188803399郑)、18565035234马)、18279773375叶);管理人邮箱:guanliren@genius-law.com。

报名前的咨询:意向投资人报名前可以联系管理人了解泰宇公司目前概况,管理人可依法提供必要的协助。

(四)尽职调查保证金缴纳、退还及没收规则

1.管理人在实际收到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的三日内对报名材料(含保密承诺)进行审查,对符合前述投资人资格要求并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性文件的,管理人向其出具资格入围通知书并立即安排尽职调查保证金缴纳工作,之后正式进入尽职调查阶段。

2.意向投资人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都承担保密义务,并填写《承诺函》及保密确认书。意向投资人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战略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并直接没收尽职调查保证金以弥补损失。

3.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需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人民币5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元整)至管理人为本预重整案开立的管理人账户,方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相关工作,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4.意向投资人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后,未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将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期限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投资人。如意向投资人正式成为本案的重整投资人,则尽职调查保证金直接转为重整投资保证金(尽职调查保证金未能足额覆盖重整投资保证金的部分,重整投资人应当及时补足)。

5.意向投资人逾期未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的,管理人将不向其开放尽职调查资料库,且管理人有权拒绝其对债务人进行现场访谈并取消其意向投资人资格。

6.管理人有权根据招募情况,确定报名是否延长时间。在尽职调查期限内,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意向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7.尽职调查应在提交重整方案期限截止日前完成,希望意向投资人尽早完成报名手续,以免影响后续尽职调查流程。尽职调查结束后,意向投资人应当在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内提供重整投资方案。

8.管理人对提供重整投资方案且在管理人指定时间内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

9.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无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有权重新启动招募意向投资人的程序。

六、其他说明事项

本公告为泰宇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后为招募预重整投资人而发布的报名通知,目的在于广泛征集意向投资人。

(一)意向投资人请详细阅读并遵照本次招募公告的要求,调查泰宇公司的相关信息(如资产负债情况、应收应付情况等)、了解报名资格、招募流程等。参与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视为对泰宇公司所涉及的全部事项的现状及瑕疵完全了解且认可,请审慎参与招募。

)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

)本招募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特此公告!

 

广州市泰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九

 

 

附件:

1.参与投资人招募的意向书;

2.承诺函;

3.保密确认书。 


附件

14-1.【泰宇】招募投资人附件.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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