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易成国际物流产业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招募投资人公告

东港易成国际物流产业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招募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20 公 开 人:东港易成国际物流产业园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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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6-25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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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易成国际物流产业园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招募投资人公告

2021年8月17日,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作出(2021)辽068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大连嘉元投资有限公司对东港易成国际物流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成公司”)的破产申请,东港市人民法院于同日作出(2021)辽0681破1号《决定书》,指定辽宁仁正律师事务所担任易成公司管理人,负责易成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

结合易成公司项目特点,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体提高债权人的清偿率,实现资源有效整合,根据易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变更方案》,管理人就本案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

一、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并交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按易成公司现状进行投资,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二、易成公司的基本情况

易成公司2011年3月18日在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681570912116C注册资本10000万元。现登记的股东为两名,其中股东周慧敏,认缴金额8000万元,持股比例80%,股东辽宁易成粮油经贸有限公司,认缴金额2000万元,持股比例20%。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物流信息服务,项目投资、园区管理、土地平整、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企业营销策划、科技产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转让、技术培训服务、物业管理。易成公司对外投资并持有东港易成粮食现代物流有限公司100% 的股权,认缴出资金额100万元。

三、易成公司的负债情况

由于管理人未能接管易成公司财务账簿,仅就已掌握的债权情况做如下介绍:

(一)已经申报的债权情况如下表

序号

债权人

申报债权总额/元

1

丹东鑫地测绘有限公司

337,544.65

2

东港市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40,000.00

3

张巍伟

147,933,639.61

4

大连嘉元投资有限公司

343,067,222.22

5

营口峰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836,846.00

6

辽宁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1,536,081.34

7

丹东益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00.00

合计

533,871,333.82

截至目前,管理人已收到7债权人申报的债权,申报总金额为人民币533,871,333.82元。管理人特别提示:不排除在申报债权外还存在其他债务但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能。

(二)已经公示的职工债权 情况如下表

序号

姓名

工资及保险/元

案件受理费/元

迟延履行利息/元

总计/元

1

周靖皓

8,000.00

10.00

1,829.28

9,839.28

2

郑成斌

8,000.00

10.00

1,829.28

9,839.28

3

王庆学

80,744.00

10.00

18,442.19

99,196.19

4

周善龙

22,868.00

10.00

5,224.76

28,102.76

5

曲德龙

100,361.00

 

 

100,361.00

6

庄华军

8,000.00

10.00

1,829.28

9,839.28

7

葛刚

8,000.00

10.00

1,829.28

9,839.28

合计

267,017.07

除上述情况,意向投资人提交参选文件时,应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债务增量因素。

四、易成公司的资产情况(含合同权益)

易成公司与丹东东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于20119月8日签订了一份《合作合同书》,约定双方合作开发建设东港物流园项目,合作期限为六年,“东港国际物流产业园项目”系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地方政府就该项目给予了易成公司诸多政策,据此对开发区管委会享有合同权益。通过启动易成公司破产重整或债务和解的方式,保留易成公司市场地位,可避免因易成公司主体地位灭失或变更导致该合同及有关政策无法延续。尽管《合作合同书》中约定的合作期限已经届满,易成公司亦不间断地就合同后续履行事宜与开发区管委会进行交流、沟通、磋商,但双方并未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就延长合作期限及其他合作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本次参与招募的投资主体可查阅《合作合同书》,自行与开发区管委会磋商《合作合同书》后续处理事宜,管理人为此曾向开发区管委会发出了继续履行合同的函。

易成公司按照《合作合同书》已支付用于土地征收的资金约9530万元,项目土地征收及《合作合同书》的具体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现状详情包括但不限于已完成征补土地面积、位置征收资金剩余情况征收土地出租现状,待与东港市自然资源部门确认,上述情况投资人可在尽职调查中自行进一步了解。除此之外,易成公司无其他债权。

五、投资人条件

(一)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二)投资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被列为失信行为人;

(三)接受两个以上主体联合报名。联合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都需符合投资人条件;

(四)最迟至《重整投资方案》提交管理人之日,投资人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对易成公司不具有任何负债。

六、招募流程

(一) 意向投资人报名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5625上午11:30前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交《投资报名书》一份,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参与投资的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产业布局、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以及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其他基本情况;

3)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范围及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名主体存续时间不足一年,应提供其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单体或合并财务报表;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5)公司现行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6)经办人或受托人姓名、授权范围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送达地址确认书;

7)具备重整资金实力及可调控资金能力的专项说明;

8)董事会、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同意投资的决议原件;

9)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承诺:提交给管理人的上述资料真实、合法、有效。愿意依照本招募公告参与易成公司投资人的评选,愿意成为易成公司的投资人、交纳投资保证金并承担法律责任;

10)符合本文件第三条关于投资人的所有条件的书面承诺。

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有权通知其限期补正。

(二) 尽职调查

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如需查阅、了解债务人的情况等详细资料或进行尽职调查的,在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报名书》后,可向管理人提出尽调书面申请,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等,并交纳尽调保证金50,该保证金的最终处理依照《保密协议》的具体约定。管理人将予以必要的配合,提供相关资料,但意向投资人对尽调结果应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自行承担其开展工作所需的费用。

尽职调查截止日202563011:30。逾期管理人将不接待任何尽职调查工作,请各意向投资人合理安排好尽职调查时间。若意向投资人不经尽职调查而直接对易成公司投资的,视为已经了解易成公司的所有情况,自愿对易成公司现状进行投资,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与管理人无涉。

(三) 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应在20257月511:30前根据尽职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向管理人提交具有符合易成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并交纳100投资保证金重整投资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基本信息、股权结构、主营业务情况、财务状况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权分类、调整及受偿方案和重整计划执行期限、执行完毕标准重整计划监督期限以及行计划的承诺书(主要是担保和保证)等其他内容.

如意向投资人无需开展尽职调查的,在本款前述期限内提交符合条件的报名材料、重整投资方案并支付投资保证金的,视为报名成功并获得投资人竞选资格。

管理人在收到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后,可通过协商方式,与意向重整投资人就重整投资方案的细节等进行沟通。

20257511:30前没有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交纳投资保证金的,则视为招募失败,管理人将终结公开招募程序,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邀约的方式选择适格的投资方主体,若均招募失败,则继续推进破产清算工作。

(四) 程序转换

管理人收到任一意向投资主体提交符合条件的《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将在收到符合条件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易成公司债权人会议审议,由债权人会议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表决。如经表决通过,即推动易成公司债务人、出资人或债权人对本案申请重整。

(五) 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

人民法院审查裁定易成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由管理人根据《重整投资方案》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审议。若管理人仅收到一份重整投资方案的,则由管理人按该方案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审议。

七、尽调及投资保证金的退还

(一) 意向投资人申请对易成公司尽职调查的50万元尽调保证金的退还,按照与管理人签订的《保密协议》相关合同执行。意向投资人书面放弃投资的,管理人将于收到文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交纳的尽调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尽调保证金不予退还,自动转为投资保证金,剩余投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应在要求的时间内补足。

(二) 若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严重不符合易成公司实际,恶意拖延易成公司破产程序,恶意窥探易成公司机密、大幅度增加管理人工作量等严重侵害易成公司、债权人、管理人利益的,其交纳的全部或者部分投资保证金管理人将不予返还,作为易成公司的偿债资金等。多个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债权人会议选定意向投资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未中选投资人并返还投资保证金。

(三) 《重整计划(草案)》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投资人未按重整计划规定的期限交纳重整偿债资金,或未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不予返还其交纳的投资保证金,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但是,人民法院不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除外。《重整计划(草案)》虽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但被人民法院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未按重整计划规定的期限交纳重整偿债资金,或未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不予返还其交纳的投资保证金,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

(四) 《重整计划(草案)》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所交纳的投资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有)超出履约保证金金额部分予以返还,履约保证金在最后一期应付偿债资金中等额抵扣。

(五) 管理人根据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拟定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管理人自收到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重整投资人的投资保证金。

八、管理人申明

(一) 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招募过程不适用《招标投标法》

(二) 本公告非要约文件,对有关情况的描述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易成公司及《合作合同书》现状等与投资有关的事项由意向投资人自行了解清楚,公告所列明的易成公司有关情况不应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公告发布之后,部分数据可能有所变化,具体应以各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所确认之最新数据为准本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但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三) 本招募公告所使用的数据并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易成公司重整时,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自行评估对易成公司投资的商业风险,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内容承担最终保证责任

(四) 意向投资人交纳投资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已经对易成公司的情况展开调查且同意按易成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五) 对本次招募投资人程序,管理人申明如下:易成公司目前处于破产清算程序,并不会因为本招募公告而必然转入重整程序。招募期间可能因债务人提出和解或其他原因而暂停或终止如出现影响重大事项或者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中止或者撤回本次招募,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责任。若本公告期限届满没有合格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邀约的方式选择适格的投资方主体,若均招募失败,管理人按照意向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被债权人会议通过或未被人民法院批准的等,管理人将进一步推进破产清算程序

(六)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九、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 报名方式:报名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本公告列明的相关文件纸质版一式贰份及电子版(PDF格式)

(二) 报名期限:截止至202562511:30。管理人有权根据报名情况提前结束或延长报名及相应提交材料时间。

(三) 管理人联系方式

破产管理人联系人:苗秀娥18242526642;秦玥 13841564320。提交电子材料邮箱:renzheng_lawfirm@163.com

联系地址:辽宁省丹东东港市经济开发区银河路15号辽宁仁正律师事务所。

(温馨提示:管理人仅会通过上述工作电话对外联系,无其他号码,请各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勿轻信他人,防止诈骗。)

    

      东港易成国际物流产业园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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