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邯郸市新利通(康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公告

关于选聘邯郸市新利通(康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9-12 公 开 人:邯郸市新利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含邯郸市康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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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邯郸市新利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含子公司邯郸市康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公告

2022年11月10日,邯山区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邯郸市新利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含邯郸市康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同日,该院指定康桥(新利通)房地产公司开发项目工作指挥部为邯郸市新利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含邯郸市康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为满足复工续建工作需要,现公开选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工作范围

1.龙湖华府、天鹅湾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全程跟踪造价控制,负责各个阶段费用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审核,出具跟踪审核报告书,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证的造价、零星工程的造价、增项工程的造价等;

2.对续建施工界面的划分以及各施工单位施工范围的划分的鉴定工作;

3.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要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开展、调整相关工作。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交相关工作成果。

、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工程造价资质

2.与本案无利害关系

3.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三、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应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含

1.报名人同意参与选聘的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报名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3.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重整、清算工作经验或房地产开发企业造价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清算工作经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造价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

4.提供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评选方式

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逐一审核报名机构是否符合报名文件要求、资质要求、业绩要求,综合考虑报名机构规模大小、报价费用是否合理、是否有参与破产重整案件相关工作经验等方面以及报名机构与邯郸市新利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含子公司邯郸市康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是否存在利害关系,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职责的情形,综合评判报名机构的相关情况,确定本次招募的入选机构。最终入选结果确定后,管理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应机构,对于已报名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920日下午17:00止。

2.报名地点邯郸市邯山区陵园路669号康桥国际东大厅内。

3.联系人刘律师 13832118706

          何律师 13315577471

六、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邯郸市新利通康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邯郸市新利通康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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