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书面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关于以书面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4-02-28 公 开 人:深永辉金属制品(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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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4-03-1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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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书面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深永辉金属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深永辉金属制品(深圳)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12月31作出2023)粤03破申1149《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湘龙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深永辉金属制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永辉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116作出(2024)粤 03 破10号《决定书》,指定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担任深永辉金属制品(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黄嘉蕙为负责人。

根据2024)粤 03 破10公告》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理规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破产案件,债权人会议一般以书面方式召开。本案债权债务关系简单,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截至2024年2月27日,仅有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另申请人广州湘龙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将于2024年2月29日前申报债权人。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第16条之规定与以上两家债权人沟通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召开方式,以上两家债权人均同意本案于2024年3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据此,管理人拟定于2024年3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现将书面会议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书面形式召开,即管理人通过电子邮件或EMS邮寄方式送达会议资料,债权人线下填写《债权核查意见表》《表决票》等资料,并邮寄或回传至管理人指定地址或指定邮箱。

二、书面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相关时间节点

深永辉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具体时间节点为:

1.管理人送达资料时间:管理人将于2024年3月8日前将会议资料通过电子邮件、EMS邮寄方式送达各债权人,债权人收到资料后自行查阅会议资料,如有疑问可于表决期限届满前致电或邮件咨询管理人。

2.债权人表决时间:债权人表决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18日。

3.债权人回寄或回传表决票时间:债权人最迟需于2024年3月18日17:00前将表决票回寄或回传至管理人指定地址或指定邮箱。管理人指定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A座19楼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破产团队严律师收,15625292886;指定邮箱为pcazy123@126.com。

三、本次债权人会议资料

本次债权人会议资料包括《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财产状况调查报告》《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及表决规则》《债权申报和审查报告》《债权表》《债务人财务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债权审查通知书》《债权核查意见书》《书面提问单》和《表决票》。

四、会议主要内容

本次债权人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管理人作书面《阶段性工作报告》《财产状况调查报告》和《债权申报和审查报告》;

(二)债权人核查《债权表》;

(三)管理人书面提交《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及表决规则》《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四)债权人表决《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及表决规则》《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五)管理人书面通报《管理人报酬方案》;

(六)债权人书面向管理人提问。

为维护各债权人权利及加快本案审理进程,请各债权人收到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资料后及时行使表决权,并将《表决票》等回寄或回传管理人。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将及时对全体债权人的表决结果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通过电子邮件或EMS邮寄方式送达给全体债权人,同时呈报深圳中院。

特此通知。

深永辉金属制品(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七      

 

(管理人联系人:严倩15625292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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