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社保参保账户进行停缴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告

关于将社保参保账户进行停缴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24 公 开 人:新疆禾木整装装饰装修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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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社保参保账户进行停缴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8日作出(2025)新01破申1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疆禾木整装装饰装修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9月8日作出(2025)新01破86号决定书,指定新疆鼎泽凯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管理人,负责相关破产清算工作。

根据管理人调查,截至本公告之日,仍有2名社保参保人员的参保信息在新疆禾木整装装饰装修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何小燕

622201*******36***

2

吴江辉

652322*******91***

由于新疆禾木整装装饰装修有限公司未向管理人提供上述人员联系方式及劳动关系的资料(所有),无法确认上述人员是否与新疆禾木整装装饰装修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经管理人调查,新疆禾木整装装饰装修有限公司已全面停产停业,如上述人员与新疆禾木整装装饰装修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已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诀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如上述人员与新疆禾木整装装饰装修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人现依法行使解除权,特通知如下:

2025年923日(以下简称“解除日”)起,解除新疆禾木整装装饰装修有限公司与上述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终止。

新疆禾木整装装饰装修有限公司欠付上述人员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债权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并提交劳动仲裁裁决书、劳动合同、工资欠付记录等相关的证据材料。管理人将按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上述人员享有的经济补偿金及欠付工资、社保费用等职工债权予以调查、公示并依法清偿。

同时,因新疆禾木整装装饰装修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为避免不断产生新增的社保倩权、现管理人作出公告如下:

避免断缴、停缴社保对相关人员产生的不利影响,前述2名人员需在公告期满之日(2025年10月1日)起15日内(即2025年10月16日前)自行办理灵活就业参保,或将社保参保信息从新疆禾木整装装饰装修有限公司转出,逾期未办理的,管理人将自行办理停缴,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新疆禾木整装装饰装修有限公司管理人

日期:2025年9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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