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宜坤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山东宜坤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4-06-21 公 开 人:山东宜坤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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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宜坤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债权申报公告

 

2024宜坤破管函字第2001

山东宜坤化工有限公司债权人:

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2024613日裁定受理山东宜坤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号为:(2024)鲁0522破申1号,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山东宜坤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山东宜坤化工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912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陈庄立交与S227省道交叉口东100米(信达工贸办公楼1层);邮政编码:257447;联系电话:15954662060 ;联系人:管理人债权组,电子邮箱:yikunguanliren@163.com】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责任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债权申报须知》)。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山东宜坤化工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山东宜坤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927日上午9:30通过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参会网址及方式在会议召开前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还应当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特此公告!

 

山东宜坤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四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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