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破并终结破产程序

宣破并终结破产程序

公开时间:2025-10-21 公 开 人:东莞市德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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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5)粤19破51号之一

2025年4月30日,本院根据东莞市德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的申请裁定受理东莞市德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查明,德乐公司的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资不抵债,且至今无任何主体提出重整或和解的申请。经管理人调查,德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10月21日裁定宣告东莞市德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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