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博韬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债权人会议公告

沅陵县博韬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30 公 开 人:沅陵县博韬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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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博韬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5年69沅陵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沅陵县博韬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23日指定湖南兴沅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湖南兴沅律师事务所作为沅陵县博韬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申报的登记审查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等工作现特就债权申报及债权人会议通知如下

债权申报

1.申报时间

沅陵县博韬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726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沅陵县博韬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2.申报方式

1)邮寄申报:请债权人填写本公告后所附的债权申报资料并将填写好的申报资料原件以及债权人主体材料复印件、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邮寄给管理人(通信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天宁北路5号兰波华天大酒店18楼湖南兴沅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汪玄伊,联系方式:15570874151),如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加盖公章。管理人初步审核后再通知债权人携带原件进行当面核对,管理人核对后归还原件。

(2)现场申报:请债权人携带债权申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管理人办公场地(通信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天宁北路5号兰波华天大酒店18楼,湖南兴沅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汪玄伊,联系方式:15570874151。)申报债权。如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携带公司主体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债权人会议

沅陵县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731上午9在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沅陵县博韬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O二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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