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巴祥旺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南宁巴祥旺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11-30 公 开 人:南宁巴祥旺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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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徐燕 联系方式: 13977226160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1-0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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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巴祥旺实业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9日作出(2022)桂01破申41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南宁巴祥旺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并于2023年8月15日作出(2022)桂01破申41号决定,指定广西沵达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了提高南宁巴祥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祥旺公司”或“债务人”)的重整价值,维护巴祥旺公司全体债权人利益,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 债务人主要情况

(一) 基本信息

巴祥旺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19日,住所地位于南宁市仙葫经济开发区蓉茉大道中段,注册资本人民币10080万元,法定代表人何睿,经营范围:对旅游业、餐饮、娱乐、贸易、农业开发的投资;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

巴祥旺公司股东登记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何睿

10080万元

100%

合计

10080万元

100%

 

(二) 主要资产情况

1. 主要资产

巴祥旺公司主要资产为坐落在南宁市仙葫大道91号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该地块”),具体情况如下:

 

权利人

南宁巴祥旺实业有限公司

坐落

南宁市仙葫大道91号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权利性质

出让

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宗地面积

南宁国用(2014)第641151号

132214.64㎡

南宁国用(2006)第438190号

19325.03㎡

169#别墅用地

原户型设计地下建筑面积490㎡,地上建筑面积1890.2㎡

168#别墅用地

户型设计地下建筑面积270㎡,地上建筑面积901㎡

167#别墅用地

户型设计地下建筑面积64.1㎡,地上建筑面积551.4㎡

163#别墅用地

户型设计地下建筑面积72.4㎡,地上建筑面积587.3㎡

162#别墅用地

户型设计地下建筑面积158.7㎡,地上建筑面积883.4㎡

使用期限

2002年12月15日至2072年12月15日止


2. 该地块的原规划安排及商业价值

该地块原系巴祥旺公司拟开发的“托斯卡那”项目用地,地块位于南宁市青秀区,距离南宁东站直线距离7公里,毗邻仙葫大道、民族大道,交通便利。

地块背山面水,南邻邕江,处于山地自然环境,周边自然资源丰富,生态宜人。原规划定位为独一无二的山地生态溪谷高端别墅住宅,具有稀缺性及独特性。

目前该地块无在建工程,地块处于待开发状态,属于优质资产,经过合理开发后具有较大的增值空间和较高的投资回报率。

二、 重整投资人招募条件

意向投资人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 意向投资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 意向投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未被列为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等不良行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 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可出具资金证明、存款证明或其他能证明资金实力的文件

(四) 应提供具有可行性的重整投资方案;

(五)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意接受人民法院和管理人依法监督;

(六) 意向投资人如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书面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等,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

三、 招募程序

(一) 报名

1. 报名期限

报名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4日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单方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 报名方式

本次重整招募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通过点击以下链接进入报名通道,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报名链接:https://ueeh6wdtux.jiandaoyun.com/f/6563f5f2c0ecb1db44c7e60a

(二) 资格审查

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进行审查,管理人在综合考虑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行业地位、社会声誉及经济实力等后,认为基本与重整要求相匹配的,管理人将通知意向投资人签署《保密协议》及报名材料,相关文件按管理人要求签署完毕后,管理人将向意向投资人提供巴祥旺公司初步背景材料。

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应当自收到管理人上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及报名材料,否则视为放弃报名。

(三) 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

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应于《保密协议》签订后的十日内向管理人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否则视为放弃报名。

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在上述期限届满前按管理人要求缴足投资意向保证金的,即自动成为入围意向投资人。

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至下账户:

账户名称:南宁巴祥旺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南宁金湖支行

银行账号:641396156

(四) 尽职调查

入围的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 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入围的意向投资人应在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后的3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上述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

(六) 遴选确定重整投资人

仅有一家入围意向投资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则该意向投资人即确定为正式的重整投资人

有多家入围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将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组织遴选事宜,具体遴选方式、流程及规则届时由管理人另行通知,经遴选最终确定的意向投资人为正式的重整投资人。

重整投资人应在收到遴选结果通知后的15日内与债务人或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七) 缴纳履约保证金

重整投资人应在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的7日内向管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

重整投资人无合理理由未在限期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或者无合理理由未在限期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人可以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

四、 保证金的退还及转换

如意向投资人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前放弃参与投资,或在遴选程序中未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向意向投资人原路无息返还投资意向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其前期缴纳的投资意向保证金自动等额转化为后续的履约保证金转化时不计算投资意向保证金的利息

五、 特别声明

(一) 本公告不构成投资债务人的要约或要约邀请,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二) 本公告所列明的债务人的主要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应作为管理人及债务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

(三)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开展,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材料的,视为接受公告所示的全部内容。

(四)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属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就本公告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或终止招募工作。

管理人期待并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巴祥旺公司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南宁巴祥旺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三十

 

 

附:管理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1号麒麟商务大厦B座11层广西沵达律师事务所。

管理人邮箱:baxiangwang@midalawfirm.com。

联系人:任芬律师,1996826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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