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澳林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福建澳林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8 公 开 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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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人民法院

    

(2025)闽0622破2号

2025年6月24日,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湖南全富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对福建澳林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指定本院审理。本院于2025年7月8日指定福建扬都律师事务所为福建澳林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福建澳林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8月9日前向福建澳林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47号西洋坪商厦9楼;联系人及电话:王丽娇律师18850233629)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福建澳林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福建澳林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8月14日15时30分在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


附件

澳林一债会公告(2025)闽0622破2号.pdf 下载
澳林决定书:(2025)闽0622破2号.pdf 下载
澳林批复(2025)闽0622破2号.pdf 下载
澳林裁定书(2025)闽06破申22号.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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