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1971破43号通知书-中止诉讼、仲裁、执行程序

(2025)粤1971破43号通知书-中止诉讼、仲裁、执行程序

公开时间:2025-04-30 公 开 人:广东腾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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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中止民事诉讼、仲裁、执行程序通知书
                             (2025)粤 1971 破 43 号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三人
民法院、其他有以东莞市芊艺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为当事人案
件的法院、本院执行局、各人民法庭及相关仲裁机构:
本院于 2025 年 4 月 9 日裁定受理东莞市芊艺园林绿化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之规定,有关该公司的民事诉讼、仲裁
及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请在收到本函后,及时中止对东莞市
芊艺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仲裁及执行程序,将有
关查封、扣押的财产移送管理人,并通知债权人向管理人申
报债权,请贵单位及本院各部门就所涉东莞市芊艺园林绿化
有限公司的案件作出相应处置。
特此通知。
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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