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算公告

强制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4-07-26 公 开 人:九江双蒸酒庄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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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算公告

2024年7月19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赣04清申10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九江市濂溪区行政审批局对被申请人九江双蒸酒庄有限公司的公益清算申请一案,并于2024年7月19日作出(2024)赣04强清9号决定书,指定江西支点律师事务所独立组成九江双蒸酒庄有限公司清算组,张燕为清算组负责人(以下简称“清算组”)。

九江双蒸酒庄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通讯地址:九江市濂溪区浔阳东路558号尚城国际B座9楼,邮政编码:332000,联系人:张燕,联系电话:18370137080)申报债权。债权申报书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但应自行承担补充申报的后果。九江双蒸酒庄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九江双蒸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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