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申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评估机构选聘文件

重庆申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评估机构选聘文件

公开时间:2022-02-23 公 开 人:重庆申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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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申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评估机构

选聘文件

各投标评估单位: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14日作出2021)渝05破申729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市江北区国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对重庆申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基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并于2022124日作出(2022)渝0559号决定书,指定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管理人。

为规范选聘评估机构的工作,提高破产效率,降低破产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以及其他规定,制定本选聘文件。

一、基本情况

重庆申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22248层,成立于1996822日,注册资本61200万元,经营范围: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及财政信用业务),投资咨询服务,酒店管理及相关业务咨询,会展服务、策划(不含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执业),销售商品房、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算机、百货、针纺织品、文化体育用品,计算机软件开发,工艺美术品制造(不含黄金饰品),企业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二、资产情况

1、据了解,申基公司名下主要资产为位于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222(A)、五一路197(B)、五一路171(C)、新华路278(E)的威斯汀楼盘项目。该项目包括酒店、公寓、办公、商业、车库等业态,目前酒店以及未售物业建筑面积共计86218.24平方米,车位共计227个。

2、对外投资情况: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投资数额

投资比例

备注

五指山申基实业有限公司

16100万元

100%

已宣告破产

重庆申基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5000万元

100%

失信被执行人

重庆柏椿实业有限公司

5000万元

100%

失信被执行人

重庆正典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25000万元

100%

已宣告破产

重庆市梁平县戴斯置业有限公司

2500万元

100%

失信被执行人

重庆帝沣实业有限公司

2000万元

100%

 

重庆蓝翡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000万元

100%

 

重庆瑞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47万元

98%

(吊销,未注销)

重庆申威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240万元

96%

(吊销,未注销)

普洱申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800万元

90%

经营异常

重庆濠居实业有限公司

1500万元

75%

 

上海申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500万元

70%

 

重庆沃尔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3500万元

70%

 

普洱申基置业有限公司

1100万元

55%

经营异常

重庆平方厘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51万元

51%

 

重庆申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549.23

48.61959%

失信被执行人

重庆申基生化有限公司

1800万元

45%

(吊销、未注销)

以上为管理人初步调查数据,具体资产情况及股权等情况以最终确定的评估范围为准。

三、委托事项及工作内容

1、对申基公司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对资产市场价值发表意见。如案件有需要进行清算价值评估的,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同时对清算价值发表意见;

2、提供申基公司全部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214日的价值参考,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及明细,其中被设立优先权财产应单独评估并列明;

3、本次评估范围为申基公司全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既包括破产受理时属于申基公司的财产,也包括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申基公司取得的财产;

4、按照管理人要求对全部资产权属情况、现状等进行调查核实;

5、就评估报告向法院、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等作出说明,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债权人会议的询问,回答相关问题;

6、如管理人有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的要求,依法出具申基公司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7、协助管理人起草和完善债权人会议报告文件,负责提供文件所需数据并进行说明解释;

8、根据管理人要求,出具与评估工作相关的其他书面文件;

9、破产过程中管理人要求完成的与破产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评估机构和派出人员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目前正常执业的重庆本地评估单位(不含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2、评估机构同时具备重庆市财政局备案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登记一级资质;

3、评估机构已入选重庆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库;

4、评估机构及服务人员具有评估业务经验,且熟悉企业破产清算及重整相关的法律法规,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近一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过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等的惩戒和处分;

5、评估机构及服务人员不得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所列情形。

五、工作成果

1、评估报告书;

2、偿债能力分析报告(根据项目需要,以管理人通知为准)。

六、完成时限、违约责任

1、评估机构一经管理人选定,需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入住企业开展工作;

2、《评估报告》须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2324日)之前出具初稿,如逾期,经管理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同时,评估机构应当退还已支付评估费用(如有),并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七、评估费的支付方式以及投标限价

1、破产清算状态下,款项在申基公司的资产处置完毕(管理人账户收到可供分配的款项)之日起30日内支付;

2、转重整或和解状态下,管理人确认可以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书后,于报告出具之日起30日内支付评估费的30%;余款在重整方案或和解协议通过之日起30日内支付。在管理人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相关费用时,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评估费的支付时间。

八、报名资料及提交

(一)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有效的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及证明文件(复印件);

3、竞标人需对申基公司的评估工作进行报价,报价以万元(人民币)为单位的整数,报价金额为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4、服务方案(原件);

提供具体服务方案,服务方案中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团队人员组成、资质证明、具体工作方案、本项目的工作进度计划和完成时限。

5、承诺书(原件),应包括: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邀请函及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同意并接受本选聘公告内容作为正式合同约定内容的一部分;配合法院和管理人做好评估工作;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评估法已经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

6、业绩情况;

7、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机构公章或骑缝章,并密封提交。

(二)资料提交

1、报价资料递交时间:报价资料密封后于2022年3月2日上午9:30分前现场提交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不接受邮寄提交。

2、报价资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号财富金融中心FFC8楼,罗苑:18875131668

九、评选规则和程序

(一)评选规则

比选方式为综合评分法,评议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得分第一名为中选机构,第二名为备选机构。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得分及投标报价相同的,服务方案得分由高到底排序。

序号

评分项

标准分值

评分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部分(50分)

50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报价平均数为评标基准价,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机构的投标价格得分。
高于基准价的得分=50-(报价-基准价)/10000
低于基准价的得分=50-(基准价-报价)×0.5/10000

各评估机构只能在合理范围内进行报价(即去掉本次最高价和最低价算报价平均数)否则不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基准价若算数平均值不为整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计取);
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万元,扣1分,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减少1万元扣0.5分,扣完为止。

当参与投标机构少于等于5家,以5家报价算平均数;若多于5家,则去掉本次最高价和最低价算报价平均数。

2

服务部分(50分)

服务方案(30分)

1.项目组织实施方案(10)针对本项目编制实施方案,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机构资质证明、具体工作方案、团队人员组成、工作进度计划和完成时限等内容。此项评分满分10分,本款所列内容每缺一项扣1分,满分扣完为止。
2.
方案优劣(20分)针对所提交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优秀得15-20分,良好得9-14分,一般得1-8分,差不得分。

根据工作要求为标准,对各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方案进行横向比较评分。

3

机构资质以及业绩得分(20分)

1、  投标机构需要同时具备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登记一级资质、经重庆市财政局备案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全国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业务的得5分,不能同时具备上述资质本项不得分。获得最近一期A级资信等级证书的机构得5分。

2、  办理破产案件的评估业

务,每办理1件增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提供资质证明以及业绩证明(需提供与管理人签订的委托合同等证明文件)

 

本次评选委员会享有对上述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二)评选程序

1、管理人拟定评估机构招募公告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及重庆法院破产管理人工作平台公开发布;

2、管理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收报名机构的参选材料;

3、由评选委员会共同见证拆封各意向机构的参选材料,并根据选聘公告的标准和评选委员会评议打分情况暂定中标中介机构和备选机构向评选委员会推荐;

4、报名机构应于2022年3月2日上午9:30分进行现场投标陈述,评选委员会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机构报价情况、资质条件、服务方案等方面,对报名机构进行评议,确定中标机构和备选机构,同时向人民法院进行备案和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示。

十、合同签订

1、签约时间:评估机构在中选后7日内签订委托合同;

2、签约主体:由本管理人作为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

3、评估机构拟定的委托合同不得与本招募公告内容和报名资料的相关内容冲突。

十一、其他事项。

若公开招募过程中报名机构少于三家的,管理人将另行邀请不少于三家机构,与公开竞选过程中已报名机构共同参与评选。

 

特此公告。

 

重庆申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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