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收款账户信息的通知

提供收款账户信息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08-04 公 开 人:哈密秋天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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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秋天商贸有限公司、哈密春天红星建国饭店有限公司债权人:

在哈密秋天商贸有限公司、哈密春天红星建国饭店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一案中,管理人拟订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管理人已开展了破产财产分配工作。

《关于指定接受分配款项银行账户的函》作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附件已书面送达全体债权人,之后管理人又通过电话、微信的方式进行通知,要求提供收款账户信息,但至今仍有21位债权人未按照管理人的要求提供收款账户信息,导致管理人分配工作无法开展。

目前,哈密秋天商贸有限公司、哈密春天红星建国饭店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一案破产程序已终结,管理人已开始办理两单位注销登记工作。为避免债权人权益受损,请还未向管理人提供收款账户信息的债权人于2025年8月8日19:00分前,向管理人提供领取分配款项账户(参照本文后附件提供)。  

若未在管理人限定时间内提供领取分配款项账户信息,管理人将依据《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对各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予以提存。在管理人限期日后10日内,即2025年8月18日前,管理人将发布最后分配公告,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通知。

 

哈密秋天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哈密春天红星建国饭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关于指定接受分配款项银行账户的函》

管理人收件地址:哈密市伊州区瑞华大厦17楼1703室,收件人:赵文育,联系电话:17690330853;缑各鹏,15739079295(微信同)。


附件

通知-秋天、红星饭店债权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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