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古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通知书

苏州古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7-11 公 开 人:苏州古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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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通知书

2025)苏0505破36号之二

各债权人 

本院根据马永根的申请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裁定受理苏州古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已指定广东华商(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苏州古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请你(单位)在收到通知书后,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 699 号港华大厦 10 楼; 联系人:张冲,联系电话:18100685376)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申报截止日为:2025 年 8 月 18 日。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单位)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上午 9:10 通过融畅破产案件管理系统线上召开,最终方式具体联系管理人。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请准时参加。

参加会议应提前向管理人提交身份证明(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系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

特此通知。

二五年七月八日

 


附件

4-通知书-债权人(最终稿未签章版)(已签章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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