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天福源温泉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破产债权申报的公告

琼海天福源温泉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破产债权申报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07 公 开 人:琼海天福源温泉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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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天福源温泉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破产债权申报的公告

2024523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破终9民事裁定书,裁定指令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海口鑫艺光印务有限公司对琼海天福源温泉大酒店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琼96破5号《决定书》,受理琼海天福源温泉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钟山明镜(宿迁)律师事务所担任琼海天福源温泉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琼海天福源温泉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2024年12月7日前,向琼海天福源温泉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报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滨江路88号枫丹白露B区东大门二楼;申报联系人:莫少健(13518007960)】。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琼海天福源温泉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琼海天福源温泉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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