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鲁0522破1号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4)鲁0522破1号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15 公 开 人:山东宜坤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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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宜坤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2024)0522破1-5号

山东宜坤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全体债权人:

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13日裁定受理山东宜坤化工有限公司、利津信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市百通物流有限公司、山东宜坤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宜坤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并指定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述五家公司破产管理人。于2024年8月14日依法作出(2024)鲁0522破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上述五家公司及山东宜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坤集团六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指定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继续担任宜坤集团六家公司合并破产管理人。

经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同意,宜坤集团六家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现场方式将于2025年9月3日召开,现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9月3日(星期三)上午8:30开始入场,9:30开会。

二、会议地点:

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利一路114号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从法院东门进入会场)。

三、会议主要议题:

1、通报宜坤集团六家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进展情况;

2、核查债权。

四、注意事项

1、因会场座位有限,每一户债权人只限一人进入会场;

2、已提交过个人身份证明(或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材料或委托代理材料的,参加会议时请携带参会人员身份证原件;需更换委托代理人的,参加会议时需提交债权人身份证明(或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公章)、变更委托代理人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3、如未按时参会,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特此公告。

 

                      山东宜坤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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