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 合并破产重整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 合并破产重整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决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2-09-23 公 开 人:山东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淄博泰力砂浆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淄博宝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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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

合并破产重整

次债权人会议决议公告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山东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淄博泰力砂浆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宝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后,移交桓台县人民法院审理2022年1月29桓台县人民法院裁定对三家企业适用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方式进行审理。2022年4月29日桓台县人民法院作出(2021)鲁0321破11、12、1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22年4月29日起对三家企业进行合并重整。

2022年923日,山东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次债权人会议以“钉钉”网络会议形式召开。根据网络会议现场宣布的网络+线下表决结果,此次会议就《山东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淄博泰力砂浆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宝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草案)》 分组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通过了《山东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淄博泰力砂浆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宝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合并重整计划》

1、普通债权人组表决情况

普通债权人组共92家债权人代表的债权总额为139544310.77    出席会议的普通债权人共84其中同意的普通债权人76家,占该组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的90.48%,同意的普通债权人代表债权额107099183.17元,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 139544310.7776.75%。

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参加债权人会议的普通债权人组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即普通债权人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2、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组表决情况

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组共5家债权人出席会议同意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5家,其所代表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166082056.03100%。

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参加债权人会议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组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即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3、出资人组表决情况

 实际出资人22出席会议同意的出资人共19同意出资人持股99.67%,超过全部股权的三分之二。参照《公司法》第四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东会表决机制的规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为该组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综上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且出资人组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山东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淄博泰力砂浆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宝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合并重整计划》通过。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上述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山东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淄博泰力砂浆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淄博宝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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