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湖南思明股权)

拍卖公告(湖南思明股权)

公开时间:2023-12-10 公 开 人:深圳庆丰工贸发展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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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卖深圳庆丰工贸发展公司持有的湖南思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的股权的公告

深圳庆丰工贸发展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3年111210时至2023年1113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处置平台(处置单位:深圳庆丰工贸发展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 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的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等费用。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任何有关此拍卖物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转让、转让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法律、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转让登记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二、竞拍标的物

1.标的物名称:深圳庆丰工贸发展公司持有的湖南思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的股权(详情见标的物调查表)

序号

主体名称

统一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状态

1

湖南思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80万元

90%

吊销

     

起拍价:1,000.00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股权的企业营业执照已被工商局吊销,企业被吊销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

2.由于拍卖标的系破产企业对外投资,管理人对于标的公司对外经营情况,所欠债务、生产经营风险、行政及刑事处罚、股东出资等情况并不知悉,也无法对标的公司的任何情况做任何保证或说明。相关股权的价值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对标的股权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

3.竞买人应当在竞买前认真调查了解且确定能够承受已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后,再作出参加竞买的决定;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未了解情况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登记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管理人未能接管到标的公司的任何资料,标的物系股权资产,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能够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本次拍卖法院不出具成交确认裁定书或协助过户的民事裁定书及其他法律文书

 

如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或其他相关权益有异议的,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并放弃相关权利。

 

三、咨询看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拍卖结束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标的为无形资产,不组织看样,有意者请与管理人工作人员(杜律师13509620119)联系咨询标的物相关信息。

 

四、竞买人条件

1.竞价前,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淘宝拍卖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提前2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委托关系证明管理人在录入淘宝后台后才可参拍。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2.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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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优先购买权人

1.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时止,暂无人申报优先购买权。

2.如竞买人认为自己具备优先购买资格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优先购买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的,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购买权人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竞价方式

1.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2.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双方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转让登记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印花税等)以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应由出让方缴纳的税金及费用)。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3.淘宝平台将向买受人收取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作为淘宝软件使用费,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一)保证金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中心区支行,账号:79080078801500001653),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余款支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3内通过淘宝订单(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拍卖成交尾款,支付成功后,尾款会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户名:深圳庆丰工贸发展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账号:7917 0078 8018 0000 9145。若买受人未能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交纳拍卖尾款的,管理人不会进行催款通知且对逾期交纳拍卖尾款的行为视为悔拍,依法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2.付清全部款项后,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管理人仅向买受人提供收款收据,不开发票。如需开具发票的,则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因此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是悔拍行为。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计入债务人财产,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等损失,或者再行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管理人可以向悔拍人追索。

 

九、拍品交付

1.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同管理人一起到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富德生命保险大厦低区十五楼1506室)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逾期或者不配合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成交材料的,视为买受人悔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拍卖成交后,股权的实缴出资义务由买受人承担股权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标的公司所在地登记机关去办理,自行接受登记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有关全部税费。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3.管理人不对“能否转让”“转让时间”“转让税费”等转让事项做出承诺。如因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和相关规则限制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包括长时间延迟)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相关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风险提醒

1.本次竞价活动所涉标的,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标的股权公司状况,自行前往拍卖标的股权公司工商注册地址实地调查,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管理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

2.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如标的公司对外经营情况,所欠债务、生产经营风险、行政及刑事处罚、股东出资等情况调查并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拍卖标的物涉及出质、查封、冻结、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管理人仅依法向相关机关申请解除权利限制,但管理人不对是否能解除相关权利限制及具体解除时间做出承诺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无法保证办理期限。

4.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5.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杜律师1350962011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深圳庆丰工贸发展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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