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扬州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3-11-07 公 开 人:扬州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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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晓雅 联系方式: 18652590266 报名截止时间: 2023-11-14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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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1年1110日,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扬州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市盈科(扬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熙城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开展破产清算工作。

为依法推进熙城房地产公司的破产工作,最大程度维护破产企业运营价值和资产价值,保障债务人和债权人的权益,提高债权人受偿比例,引进具有实力的投资人,现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招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为公平、公开、公正引入重整投资人,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采取公开招募方式进行。为使意向投资人了解熙城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管理人不对本招募公告披露内容承担保证责任。

3.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按熙城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4.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二、熙城公司概况

(一)基本情况

扬州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熙城公司)登记机关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02年7月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企业(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注册资本250万美元。熙城公司有两个法人股东,分别是仪征京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占股75%,荣威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占股25%。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情况

熙城公司主要财产包括位于扬州市翠岗路南侧金菊商务楼2幢07室净菜超市,总建筑面积为5210.26平方米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目前该房产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由第三方用于净菜超市经营。项目资产位于扬州市邗江区主城区,东至新城河路,南至金菊花都小区,西至翠岗小区,北至翠岗路,形状较规则,地势较平坦,起伏较小,地基承载力较高,周边商圈成熟,交通十分便捷。根据本案评估机构江苏三师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三师房估字(2023)YZ(破)第00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金菊商务楼2幢07室净菜超市快速变现评估价值合计为人民币5437.95万元。

以上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列入重整投资资产。熙城公司对外应收账款债权等资产不列入重整投资资产,管理人将另行处置。

 

 

 

 

 

 

 

 

 

 

)特别说明

12023年2月6日经现场查勘,估价对象一层东南角约164.33 平方米(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现场测量)现被国网扬州供电公司作为配电室使用。

(2)因熙城公司资产处于经营状态,相关实物资产可能存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不一致的情形。如重整成功,管理人将在移交时点按资产现状进行移交,不进行实际盘点,重整投资人应充分考虑该差异可能产生的价值变动。

3)熙城公司所属金菊商务楼2幢301-310室社区、物业用房;金菊商务楼2幢01-06室(均为1-2/6层商业用房)、4层、5层、6层中部分房产存在产权争议,管理人正在积极开展产权确认工作,如重整成功,重整投资人应充分考虑该部分房产差异可能产生的价值变动。

(四)其他事项

熙城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之前金菊商务楼2幢07室净菜超市已整体租赁给扬州旺庭净菜超市有限公司对外出租经营,熙城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已依法主张解除原租赁合同,法院判决解除并且已经生效,目前管理人已经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后会招募其他物业服务单位,采取不定期委托服务方式

三、项目优势

该项目位于“中国运河第一城”的扬州市,扬州是世界美食之都、世界运河之都、东亚文化之都、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具有传统特色的风景旅游城市,素有“烟花三月下扬州”的美誉。项目所在区域毗邻瘦西湖风景区,周边小区林立,人流密集,配套有大润发超市(邗江路店)、三盛购物广场、扬州金陵大饭店、翠岗幼儿园、扬州市第一中学、扬州大学附属医院(西区)等,各类设施齐全,交通便利,具有良好的商业氛围。

四、招募方案

(一)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意向投资人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格要求,否则对因投资而形成的不利后果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且投资资金来源合法、稳定。

4.具有债务人所属行业或相近行业经营管理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各联合意向投资人中需至少一名意向投资人能够满足上述全部条件。

6.意向投资人承诺:愿意按本招募公告的要求参与熙城公司重整投资人的遴选并成为重整投资人,并按本招募公告与其他重整投资文件对各自权利义务的安排,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提交重整投资承诺。

(二)意向投资人报名需提供材料

1.投资意向书(须加盖公章)。

2.意向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主要财务指标、荣誉及资质,须加盖公章)。

3.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4、若委托代理人的,提交载明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5、意向人拥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充分履约能力,与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证明;

6、意向投资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7、保密承诺函。

报名地址:北京市盈科(扬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张律师    联系电话:报名后可见

五、招募流程

(一)资格审查

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依据本公告确定的标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资格要求的,管理人将书面通知,对于不符合资格要求的,管理人不再通知。

(二)尽职调查

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在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且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后,可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予以配合。尽职调查保证金可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三)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职调查完成后提交投资方案(投入资金安排、偿债方案、经营方案等)。管理人将在扬州邗江区人民法院的监督下遴选方案。

、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要约的法律效力。

2.本公告中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3.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资产推介,且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或赔偿。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接洽、参与投资

 

 

扬州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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