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部落网络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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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10-10 公 开 人:青云部落网络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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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部落网络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根据深圳市水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8月13日裁定受理青云部落网络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当日指定江苏致邦(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青云部落网络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管理人。

本次会议应参加债权人4家,债权金额264607.37元。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有 4 家,参加会议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份额为  264607.37 元,占债权总额的比例为 100 %,发出的表决票4张,收回的表决票4张,本次表决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非现场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          表决结果:通过

2、《财产管理方案》                            表决结果:通过

3、《通过诉讼追收未缴出资的方案》              表决结果:通过

4、《财产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通过

 

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管理人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告。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青云部落网络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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