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星宇工艺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职工债权公示

福建省星宇工艺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3-06-12 公 开 人:福建省星宇工艺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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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星宇工艺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职工债权公示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522日作出(2023)闽01破申230号《民事裁定书》,受理陈华福建省星宇工艺品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令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理。福清市人民法院于2023523日作出(2023)闽018111号《决定书》,确定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建省星宇工艺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因管理人未接管到福建省星宇工艺品有限公司移交的证照、账簿、用工档案、职工债权清册等任何资料,也未收到税务部门和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关于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债权申报。根据调查到的福清市人民法院正在执行的福建省星宇工艺品有限公司关联案件以及福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福建省星宇工艺品有限公司劳动仲裁案件查询结果等材料,管理人确认截至2023612日,福建省星宇工艺品有限公司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76807.08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管理人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3618日止。

职工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相关凭证;异议未被管理人采纳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按期提出异议则视为对公示内容的认可。

特此公示。

 

 

福建省星宇工艺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附:1、福建省星宇工艺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2、管理人联系方式:范宇轩律师,联系电话13950320705;林淼律师,联系电话13850114079


 福建省星宇工艺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序号

姓名

职工债权数额

1

陈华

10318.08

2

卢存青

10331.25

3

王齐雄

56157.75

合计

 

768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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