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万悦颐凯酒店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公司持有的邑舍公寓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公告

上海万悦颐凯酒店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公司持有的邑舍公寓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公告

公开时间:2024-10-10 公 开 人:上海万悦颐凯酒店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426次
  • 打印

上海万悦颐凯酒店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上海万悦颐凯酒店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邑舍公寓管理(上海)有限公司56.25%的股权的公告

 

上海万悦颐凯酒店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101710时至20241018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资产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对上海万悦颐凯酒店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邑舍公寓管理(上海)有限公司56.25%的股权(下称“拍卖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上海万悦颐凯酒店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现就有关上拍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依据: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520日作出的(2024)沪03438号民事裁定书、于2024524日作出的(2024)沪03438号决定书,以及上海万悦颐凯酒店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

 

一、重要提示

1.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本公告的要求,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       本次拍卖标的并无权利登记证书,可能产生的税费、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的风险(管理人予以配合),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4.       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       管理人不了解本次拍卖标的具体情况,包括其具体的资产、负债情况,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权利状态、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二、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为:上海万悦颐凯酒店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邑舍公寓管理(上海)有限公司56.25%的股权(管理人未接管到债务人财产资料,暂未能核实到该笔出资。邑舍公寓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年报显示注册资本已实缴)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标的名称

上海万悦颐凯酒店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邑舍公寓管理(上海)有限公司56.25%的股权

是否评估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邑舍公寓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08-16

法定代表人

曹景龙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登记状态

存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MA1HMUUK0P

所属行业

物业管理

经营状态

开业(2023年报)

注册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五四公路4399561165

经营范围

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咨询,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信息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持股比例

是否实缴

上海万悦颐凯酒店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125万元人民币

56.250%

未知

郭月星

875万元人民币

43.750%

未知

特殊说明

1.        拍卖标的现实状况请竞买人自行查证,一旦参与竞拍,视为了解标的现状,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2.        竞买成功后,管理人协助过户,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日,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由买受人享有,公司收益及派发时间、方式等相关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公司了解,并与公司其他股东协商(如有)。

3.        股权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由原权利人承担和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        请各竞买人关注公告更新,若拍卖信息有更新,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5.        管理人未接管到邑舍公寓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任何资料、不了解该公司经营情况。

6.        根据管理人的调查,标的股权无质押,但存在10项被法院冻结的信息,管理人已向法院申请解除股权冻结,但尚未解冻。

 

特别说明:标的可能存在瑕疵或缺陷,以至于买受人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       截至本公告日,管理人未接管到邑舍公寓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任何财产、财务账册,包括货币资产、设备、存货及相应财务资料等,因此无法推进上述标的公司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不排除邑舍公寓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可能有高额负债,实际可能资不抵债或已达破产条件。

2.       管理人未接管到债务人财产资料,暂未能核实到该笔出资。邑舍公寓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年报显示注册资本已实缴,但标的物出资可能未实缴。

3.       由于标的未经评估,管理人根据《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等文件确定起拍价。

4.       据管理人通过公开信息了解,邑舍公寓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显示在业。

5.       如前所述,管理人未掌握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物品或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出资协议、出资证明、股权权属资料、被持股公司印鉴和证照等),因此管理人无法向买受人移交前述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物品或资料。

 

起拍价:281.25万元人民币,保证金:56.25万元人民币(竞买人如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增价幅度:10000元或其整数倍。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10161800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吴律师,联系方式:152 0193 3930)。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       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当日止(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关于标的物的咨询,咨询电话:152 0193 3930(吴律师)。

2.       本拍卖标的不展示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调查,或者前往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并自行了解该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自行承担购买后产生的商业风险。管理人掌握的有关上述拍卖标的情况,均来源于公开信息,故本拍卖标的不展示看样。

3.       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管理人不作任何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        管理人已向邑舍公寓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发送《通知函》并告知其有权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但截至目前尚无回应。

2.        如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提前(不迟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拍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双方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并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买受人在承担税费或费用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追索赔偿等任何法律责任。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24小时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       本标的物竞得者应在拍卖成交后5个自然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支付。

4.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重新拍卖的,仍按原拍次进行。重新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如超出其预交的保证金数额,买受人应补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拍卖标的物交付

1.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日,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由买受人享有,拍卖标的物毁损、灭失等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七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兴业太古汇126楼,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的后果有买受人自行承担。

3.       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不负责办理拍卖标的物的过户手续。拍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在相关主管部门自行办理,管理人仅提供必要的协助。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了解。本拍卖为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委托拍卖,管理人将申请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若需),但是法院出具所需法律文书等均存在不确定性,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并承担该事项对办理拍卖标的物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风险。对于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过户不能或过户费用增加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       拍卖标的物已知的属性、登记状态、质押、冻结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存在的全部权利瑕疵风险及其他未知相关风险。如果因拍卖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或其他原因导致过户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等费用;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及其他可能产生费用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核实。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相关未了结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追偿。

6.       如本次拍卖标的物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物不能如期交割的,管理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其他风险提示

1.       如前所述,上海万悦颐凯酒店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拍卖标的1125万元的出资可能未实缴,如未实缴的。竞买人参与本次拍卖视为已知悉并自愿承担全部出资义务以及其他出资瑕疵风险。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或法律责任后不得向管理人或上海万悦颐凯酒店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主张任何赔偿责任或申报未缴出资债权。

2.       管理人未掌握拍卖标的物所对应公司的一切信息,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物股权的价值和各项风险进行充分考量评估。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或法律责任后不得向管理人或上海万悦颐凯酒店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主张任何赔偿责任。

 

十二、特别提醒

1.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竞买人自行查证,一旦参与竞拍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2.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       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       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详情等并在竞买过程中及竞买后严格按照本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履行相应义务。如竞买人不严格履行或存在违约的,管理人有权要求竞买人继续履行,或者对竞买标的进行重新拍卖等,竞买人完全知悉且无任何异议。

 

管理人咨询电话:152 0193 3930

法院监督电话:021-58951988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淘宝网链接:

https://susong-item.taobao.com/auction/842224763382.htm?spm=a213w.7629120.projectDetail.4.523c5c45qm3Qq5

 

上海万悦颐凯酒店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01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