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4-12-30 公 开 人:沈阳曼普利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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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24)沈曼管字第11

沈阳曼普利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债务人:

2024年11月6日新民市人民法院做出(2024)辽0181破申字1号《裁定书》裁定受理沈阳曼普利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11月6日作出(2024)辽0181破1-1号《决定书》,指定沈阳曼普利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周大伟为负责人新民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6日作出(2024)辽0181破1-1号《公告》,通知债权人于2025年1月6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沈阳曼普利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1月20日上午9时召开,会议形式为线上网络会议,不能参加线上会议的,可书面召开,于会议结束后三日内进行书面投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程暂定如下:

一、向债权人《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

二、向债权人《财产调查报告》

三、管理人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

四、向债权人《债权申报及核查报告》管理人提请债权人核查债权

五、审计、评估机构做《审计工作情况汇报》、《评估工作情况汇报》

六、管理人做《债权人会议开会方式及表决方式报告》

七、管理人做《破产清算案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

八、管理人做《债务人财产处置及财产变价方案》

九、管理人做《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

十、管理人提交债委会成员名单

 

债权人会议对上述六、七、八、九、十项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材料由管理人发布在“曼普利斯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并以电子邮件、微信群等形式向债权人及股东送达,管理人文件显示已通过电子邮件、微信公众号、微信群送达的一律视为送达。

特此通知

 

                 沈阳曼普利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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