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债权须知

申报债权须知

公开时间:2021-02-25 公 开 人: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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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债权须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就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的相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1231日裁定受理福建强力管桩江西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后予以公告。

二、为保障债权人权益,债权人应于2021327日前向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及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债权成立的证据。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三、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债权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一式二份。

2、债权证据复印件及《债权申报文件清单》(格式见附件4)各一式二份。

债权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付款凭证、交货单证、结算协议、孳息或违约金的计算依据等书面材料。要求证据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在《债权申报文件清单》中列明每份证据的序号、名称及页数。

(特别说明: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当主动出示证据原件用于对证据复印件的初步核对。在承办法院裁定确认债权之前,管理人可能随时要求申报人提供证据原件进行复核。)

3、申报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申报人为自然人的,提供申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债权人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受托人为律师的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所函。

四、其他告知事项:

1、管理人接受债权申报(含邮寄申报材料)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碟子湖大道时间广场B7楼,邮编:330000,联系人电话:吴倩杉18170087192,严剑18779505538

2、申报人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管理人E-mail18170087192@139.com)索取《债权申报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申报文件清单》的格式电子稿。

3、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申报书中写明申报人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和联系人;同时,简要陈述所申报债权的形成经过,并写清楚该债权所涉及的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合同款项有否全部开票等情况。

4、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清算申请受理时(20201231日)视为债权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清算受理次日(202111日)起停止计息。

5、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6、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7、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就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0、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福建强力管桩江西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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