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收债权审查情况的公告

关于税收债权审查情况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8-23 公 开 人:敦煌西域特种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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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收债权审查情况的公告

2024)敦煌新材破管字20

敦煌西域特种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

敦煌西域特种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后,敦煌市税务局向本管理人补充申报了债权,补充申报金额为14126369.62元,其中:申报截止2024330日的税款本金7690764.79元、截止破产申请受理日的滞纳金6425604.83元,罚款10000元。债权形成原因:敦煌新材公司2011年终至2024330日欠缴/应缴第9293号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2660917.90元、第232号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1119110.19元,房产税3910736.70元,滞纳金6425604.83元、罚款10000元。

管理人审查认为:破产债权应当在破产裁定受理日已经形成的债权,故对于申报的税收债权本金应当计算至产申请受理日止,故确认税款本金7214292.45元,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人所欠税款优先于普通债权清偿。对于申报的滞纳金6425604.83元列入劣后债权,劣后债权在敦煌新材公司破产程序中所有普通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完全清偿后,若仍有剩余破产财产可供清偿时再予以清偿;对于申报的罚款10000元不予确认。即确认国家税务总局敦煌市税务税款本金7214292.45元、劣后债权6425604.83元。债权人对该笔债权审查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


截止本公告日,敦煌新材的总体债权情况为:(1)普通债权。普通债权21笔,确认债权总额81509319.46元。(2)担保债权。对敦煌新材公司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36笔,确认债权总额为166801599.18元,分别为:①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担保债权金额为48459767.72元;②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原债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公司兰州分行),担保债权金额为76488888.02元;③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保的债权金额为41852943.44元。(3)税收债权。债权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敦煌市税务局,债权金额为7214292.45元。(4)劣后债权一笔,债权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敦煌市税务局,债权金额为6425604.83元。

 

                                敦煌西域特种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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