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合新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河北合新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4-24 公 开 人:河北合新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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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2025 47日裁定受理河北合新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新服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2025415日做出2025)冀04331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担任河北合新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资产与负债状况,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确保破产清算程序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决定通过公开招募方式分别选聘一家审计机构和一家评估机构对河北合新服饰有限公司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现就具体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河北合新服饰有限公司2011328日在馆陶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住所地馆陶县工业园区1号路西侧,法定代表人为宋杰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33571324930W,现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已实缴500万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为宋杰新占股比例为60%),安艳生(占股比例为20%),申冀(占股比例为20%)。经营范围服装生产、加工、销售及企业自营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二、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一)报名条件及报价:

1.具有法定资质。申报的审计、评估机构已编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并且注册地为河北省;

2.申报机构派出参与服务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不少于 10人,并且人员应具备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

3.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申报机构近三年内承接过企业破产案件审计、评估工作,具有破产案件相应的经验;

4.申报机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

5.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6.本次选聘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应有明确具体的报价方案。

(二)报名文件所需材料应包括:

1.申报机构同意参与选聘的函(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通信地址、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申报机构近三年参与破产案件工作经验、业绩的资料;

6.拟推荐从事本次审计、评估业务的团队成员的姓名、基本情况、学历、执业年限、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7.申报机构拟定的工作方案及准确报价(含税)、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工作计划及出具报告的时间等;

8.申报机构出具的《保密承诺函》;

9.申报机构已编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报名备案名册的证明;

10.最终报酬根据破产进程的实际情况及工作量接受法院或管理人调整。

11.申报人应将上述报名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申报材料壹式伍份,加盖报名人公章及骑缝章。

鉴于目前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及破产案件的特殊性,请出具书面确认书确认是否同意管理人暂不支付费用,待债权人会议确定且与其他破产费用同步清偿。

三、服务范围及工作要求

(一)审计机构

1.审计机构的服务范围

1)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对合新服饰的专项财务审计工作,向管理人提供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壹式伍份),并提供一套完整的工作底稿。报告涉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股东出资情况及资本充实情况;

②固定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③对外债务情况;

④资金流向情况;

⑤职工工资欠付及社保费用缴纳情况;

⑥核查对外应收款项情况;

⑦核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侵占公司财产的情况;

⑧资产出租情况,租赁资产明细、租金支付及欠付情况;

⑨其他财务情况。

2)积极配合管理人推进工作,协助管理人核查债权,协助管理人制作财产状况调查报告,对管理人制定方案提供财务顾问清算会计服务,对破产清算程序期间的资金收支情况、资产管理情况提供记录和财务处理服务。

3)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2.审计机构的工作要求

1)审计机构应在项目现场完成主要的审计工作,一经选定,须在管理人指定的时间内组织工作人员入驻开始工作;

2)根据项目进展,审计机构应积极配合管理人推进工作,并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按照法院或者管理人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就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

3)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债务人、债权人等利害关联方的质询,并就审计相关工作发表意见及答疑。

4)协助管理人核查债务人及关联方在人员、财务、业务等方面是否存在高度混同;

5)对每笔应收款项的形成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转账凭证、确认函、欠条、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项存在的文件材料整理归档;

6)协助为债务人处理纳税申报事宜;

7)其他工作事项。

(二)评估机构

1.评估机构的服务范围

1)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要求,实地查勘、盘点和核实企业资产,完成对合新服饰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向管理人提供评估报告(壹式伍份);

2)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2.评估机构的工作要求

1)评估机构应在项目现场完成主要的评估工作,一经选定,须在管理人指定的时间内组织工作人员入驻开始工作;

2)评估机构应对债务人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鉴定和估值,并出具专项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企业的不动产、动产、机器设备、金融资产、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全部资产;

3)根据项目进展,评估机构应积极配合管理人推进工作,并及时出具相关文件;

4)列席债权人会议,就评估相关工作发表意见及答疑,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5)破产清算期间资产变价处置前,如发生评估报告期限届满的,按照管理人要求重新出具评估报告或相关说明;

6)其他工作事项。

四、报名文件的提交

1.申报时间:截至20254月29日17点前

2.邮寄地址:馆陶县魏征路3号瑞程大酒店9楼9003房间

3.联系人:蔡律师

4.联系方式:17798072520

5、邮箱:caixr@dehenglaw.com

报送文件在发送纸质版同时发送电子版一份。

五、选定方式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管理人将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通过比选方式予以确定,如果报名参选机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分别计算)仅有一家时,直接确定报名机构为最终的中标机构。选定审计、评估机构后,管理人将选定的机构名单报送人民法院备案。

六、承诺事项

1.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2.根据管理人要求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出具符合管理人要求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3.近三年内,未为债务人企业提供审计、评估服务,与债务人企业或本案其他利益相关方不存在利害关系。

七、其他

1.参选机构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接受本公告所述全部内容 ;

2.审计、评估机构入场时间以管理人通知为准,如因案件原因,不进行审计、评估的,管理人有权不签订委托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解除合同,管理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管理人另行向各竞选单位进行解释和说明。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享有。

特此公告。

 

河北合新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4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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