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艾希亿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艾希亿

公开时间:2025-04-09 公 开 人:苏州艾希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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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艾希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苏州艾希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250409下午1530分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三楼第十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场会议),管理人向全体债权人作了包括管理人执行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破产债权确认表、非现场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和关于苏州艾希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诉讼追收债务人股东未缴出资的议案等内容的报告,并将非现场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和关于苏州艾希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诉讼追收债务人股东未缴出资的议案提交全体债权人进行表决,表决投票方式为非现场书面形式,投票截止时间为20250409下午1530。表决截止期限届满,管理人于20250409日就有关表决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公示如下:

 

一、选票收回情况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共计发放表决票8张,至投票截止时间20250409下午1530收回表决票1根据苏州艾希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资料第57页《苏州艾希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非现场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第二章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第二节“表决方式”第5条:“由管理人事先将相关决议事项告知表决权人,各表决权人通过邮寄、传真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及表决票的发放”:“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的,均视为出席债权人会议。之规定,债权人在投票截止日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表决票,视为“出席债权人会议”

综上:经管理人核实,最终确定出席苏州艾希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共8;最终管理人收回的有效表决票8张,收回表决票等于发放的表决票,符合会议表决规则

二、关于非现场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的表决情况

有表决权的全部债权人8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983,549.08元(其中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757,931.30元),行使表决权8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983,549.08元(其中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757,931.30元),其中:表决赞成的债权人计8人,占出席会议人数的100.00%,代表债权额983,549.08其中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757,931.30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64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之规定,非现场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依照该规则召开的会议和表决的事项依法对债权人发生法律效力。

 

、关于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情况

有表决权的全部债权人8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983,549.08元(其中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757,931.30元),行使表决权8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983,549.08元(其中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757,931.30元),其中:表决赞成的债权人计8人,占出席会议人数的100.00%,代表债权额983,549.08其中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757,931.30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64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之规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依法对全体债权人发生法律效力。

 

四、关于关于苏州艾希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诉讼追收债务人股东未缴出资的议案的表决情况

有表决权的全部债权人8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983,549.08元(其中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757,931.30元),行使表决权7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718,465.26元(均为无财产担保债权),其中:表决赞成的债权人计7人,占出席会议人数的87.50%,代表债权额718,465.26元(均为无财产担保债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64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之规定,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依法对全体债权人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示!!!

 

 

 

 

苏州艾希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040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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