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会议决议

债权人会议决议

公开时间:2024-12-12 公 开 人:乐山市沙湾区沫鑫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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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沙湾区沫鑫建材有限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乐山市沙湾区沫鑫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上午9:40时通过网络会议方式召开。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经参会债权人表决通过后形成如下决议:

1、 同意《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

2、 同意《对债权人委员会的授权方案及议事规则》

3、 同意《破产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以上决议对全体债权人有约束力;债权人认为本决议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对本决议内容不服的,可以在决议作出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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