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公告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4-07-06 公 开 人:昆山兰梦美钣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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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兰梦美钣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昆山兰梦美钣金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根据孔祥海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出的对昆山兰梦美钣金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昆山市人民法院于2024428日作出(2024)苏0583破申1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孔祥海对昆山兰梦美钣金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430日作出(2024)苏0583133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2473日,昆山兰梦美钣金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此次会议应到债权人总数为 家,有表决权 家,代表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 1314766.24 元,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为 家;管理人共收到表决票 张,其中有效票 张,无效票 0 张。

昆山兰梦美钣金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已经产生,现公布表决结果如下:

一、《昆山兰梦美钣金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的表决结果:

人赞成,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比为 100%,超过50%;赞成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总额的比例为 100%,超过50%

二、《昆山兰梦美钣金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结果:

人赞成,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比为 100%,超过50%;赞成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总额的比例为 100%,超过50%

三、《启动诉讼程序追缴股东出资》的表决结果:

人赞成,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比为 75.00%,超过50%;赞成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总额的比例为 74.59%,超过50%

四、《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的表决结果:

人赞成,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比为 100%,超过50%;赞成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总额的比例为 100%,超过50%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4条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故以上表决事项均已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的结果管理人已于会后通知,本次债权人会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兰梦美钣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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