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之星投资者招募公告(第二次)

城南之星投资者招募公告(第二次)

公开时间:2019-10-15 公 开 人: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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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CEB4D21802B09D3C5D1A91D5544D8E08 联系方式: 18628193772 报名截止时间: 2019-11-1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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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于2018223日裁定受理成都城南之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南之星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1854日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城南之星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1897日,城南之星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财产管理和投资者引进方案》。

    为维护广大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管理人开展重整投资者招募工作,争取盘活债务人资产,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

    一、城南之星公司概况

公司成立于2008122日,注册资本800万元,类型为法人独资有限公司,股东为四川汉云再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持股),法定代表人为罗昌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建辅材料、装饰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住所地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办事处江安村社区三组。

本次招募处置的重整标的为城南之星公司开发的城南之星工程城南之星公司持有的其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因城南之星公司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交易行为而可以追收的资产)、动产和不动产,不属于招募处置范围。

    二、城南之星工程概况

    (一)地理区位

    工程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段1766号,所在地属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板块。城南之星工程毗邻成都市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处于成都海昌极地海洋世界正对面,紧邻天府大道主道,距离地铁1号线华阳站仅四百米距离。目前项目周边已建成万科·海悦汇城、蔚蓝卡地亚、中德英伦联邦等优质住宅区,区域内各类基本生活设施、公共配套设施较为完善,且工程位于天府新区门户,区位优势明显。

    (二)开发规模和进度

    城南之星工程属于商业性质,由1号楼、2号楼和地下室组成,规划集国际酒店、甲级写字楼和大型购物中心于一体的商业综合体。

城南之星公司于2008311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双国用(2008)第69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8,887.12平方米(约合28.33亩),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至2048331日)。

城南之星项目于20123月动工,20155月停工,工程形象进度如下:

分项工程名称

1#楼及地下室

2#楼及地下室

项目综合进度

1

建筑

工程

混凝土工程(主体工程)

100%

100%

100%

砌体工程

100%

100%

100%

2

安装

工程

给、排水

35%

35%

35%

强、弱电

35%

35%

35%

消防、安防

35%

35%

35%

电梯

90%

10%

44%

通风

10%

10%

10%

通讯、光纤等

10%

10%

10%

中央空调

10%

10%

10%

3

装饰

工程

室外及公共区域装修

35%

40%

38%

室内装修

0%

0%

0%

4

附属工程

(含室外工程、绿化、景观、道路等)

0%

0%

0%

    工程分为1号楼、2号楼及地下室,规划建设房屋1573套。工程总建筑面积238,979.21平方米,建筑两栋商业建筑楼及配套,其中1号楼总建筑27层,2号楼总建筑25层,地下室总建筑4层(建筑面积61,900.55平方米)。具体建筑面积分布如下:

楼号/业态

商业

办公

其他(人防车库等)

共计

1

12,108.30

61,632.94

379.47

74,120.71

2

16,376.40

86,211.33

370.22

102,957.95

3/地下室

10,763.37

0.00

51,137.18

61,900.55

共计

39,248.07

147,844.27

51,886.87

238,979.21

城南之星公司于20131122日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证号为“成房预售双字第12115号”和“成房预售双字第13011号”。其中可售房屋1,518套(面积187,092.34平方米),不可售房屋55套(面积51,886.87平方米)。

根据管理人委托成都兴良信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成兴房咨(2019)第001号《房地产价值咨询意见书》,按成本法测算“城南之星”在建工程项目现状市场价值为11,3491.23万元,按假设开发法测算“城南之星”在建工程项目现状市场价值为137,413.05万元。

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意向投资者尽职调查和工程实际现状为准。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意向投资者满足本招募公告所列条件,并在报名期限届满前提交报名材料、缴纳报名保证金的,由管理人审查是否报名成功。

(二)遴选:如有2家以上意向投资者报名成功的,则管理人根据意向投资者所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对价高低及保障程度等方面,综合遴选评定重整投资者,并设定一家意向投资者轮候。管理人有权决定采取询价、竞价等方式要求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者修改其《重整投资方案》。如仅有1家意向投资者报名成功的,由管理人选择:

1. 确定该家意向投资者为重整投资者。

2. 将该家意向投资者《重整投资方案》的对价、方式、期限等核心内容在公开媒体进行公示,以此为基础再次招募重整投资者。该家意向投资者视为以其《重整投资方案》报名,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3. 重新招募重整投资者。

(三)中选:重整投资者在收到管理人中选通知书后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配合管理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在发出中选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选的意向投资者退还报名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表决:重整计划草案由债权人会议表决,双流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提交表决前,重整投资者应至少支付对价的20%(含已经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五)执行:重整投资者会同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

上述各项工作的确切实施时间由管理人确定。

    四、特别事项说明

(一)重整投资者产生后,管理人配合其进驻工程现场。

(二)城南之星工程现场堆放的物资,由管理人通过公告、函件等形式通知相关单位,由其自行清场腾退,重整投资者提供便利。

(三)城南之星公司在重整受理日之前及重整期间所负债务,与重整投资者无涉,按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进行清偿。

(四)重整交易产生的税费由重整投资者承担。城南之星公司为开发城南之星工程向政府部门等单位支付的保证金、押金,由重整投资者承接享有。城南之星公司已缴税费有退返的,由城南之星公司享有,用于在破产程序中清偿债务。

(五)债权人会议是否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及双流区人民法院是否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六)对城南之星工程的过户、移交,管理人可基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及重整计划顺利执行的必要性,向双流区人民法院申请出具必要的法律文书,具体以双流区人民法院审查为准。

(七)因客观原因或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债权人会议未表决通过、双流区人民法院未批准重整计划的,管理人可撤回对城南之星工程的处分,重整投资者应将城南之星工程及有关资料退还给管理人,管理人无息退还重整投资者支付的款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案重整所涉及的的扶持政策,以相关部门书面文件为准。

五、报名须知

    (一)本次公开招募由管理人组织,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双流区人民法院监督。

    (二)报名的意向投资者,需满足下列条件:

    1. 依法成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股东。

    2. 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无到期未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

    (三)意向投资者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资料:

    1. 主体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授权委托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联合报名者应提交合作协议书,并分别提供主体资料。

    4. 满足报名条件中关于房地产开发经验的证明条件(联合报名者至少有一家满足)。

5. 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公司简介、已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简介、对城南之星工程的价值评估、复工续建方案、销售方案、参与重整的方式及对价(非现金对价需有合理估值)、投资资金来源与资信证明、对价支付期限与保障措施,各类债权清偿安排。重整投资方案应言之有物,有较强的合理性、可行性。

(四)意向投资者应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5,000万元,未缴纳的视为无效报名。

(五)本公告内容仅作参考,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的,请尽快签署保密协议书、缴纳保密保证金并自行委托相关中介机构,管理人提供必要之便利条件。意向投资人应仔细、认真阅读本招募公告,并调查城南之星工程实际情况,具体投资决策的作出应考虑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和风险。

    欢迎意向投资人前来管理人处考察、接洽、参与投资,实现债务人企业重生再造。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91115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吉泰路666号福年广场T2-503

    联系电话:186-2819-3772(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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