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集美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调查情况的公示

关于东莞市集美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调查情况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9-04 公 开 人:东莞市集美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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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集美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调查情况公示

 

2024)粤197171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 2024723日作出(2024)粤1971破申60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东莞市集美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美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24813日作出(2024)粤197171号决定书,指定刘秀英律师担任集美公司管理人。

集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收到集美公司提交的职工债权清单,但未提交相应的证明该些职工债权存在的证据材料,大部分职工债权仅列示金额。管理人收到职工债权清单后,结合管理人收集的材料、集美公司和员工提交的材料进行了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编制了东莞市集美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案职工债权调查情况表》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上述职工债权调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2594日起2025919日止。

各职工如对附件《东莞市集美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案职工债权调查情况表》中管理人调查、统计结果”记载的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于2025919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如有相应证据材料,可一并向管理人提交。逾期未提交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管理人公示东莞市集美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案职工债权调查情况表》中管理人调查、统计结果记的调查结果

特此公示

 

东莞市集美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理人                  

202594

 

附:

1东莞市集美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案职工债权调查情况表;

2、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秀英律师、张宇律师

联系电话:0769-2250632513712592779、13686110361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会展北路东莞会展国际大酒店三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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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公司职工债权调查情况表.xls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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