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飞勋(上海)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第二次)

关于飞勋(上海)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第二次)

公开时间:2024-10-10 公 开 人:飞勋(上海)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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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飞勋(上海)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第二次)

 

飞勋(上海)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89日作出(2024)沪037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飞勋(上海)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并于2024814日作出(2024)沪03728号决定书,指定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曾于2024913日就本案的职工债权核查结果予以公示(下称“第一次公示”),在第一次公示的公示期内,无债权人对第一次公示内容提出异议。

后经管理人进一步调查,补充确认职工债权人1户,补充确认职工债权金额为71,407.00元(详见本次公示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再次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41015日止。

债权人、债务人从公示之日起至公示截止日前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示。

飞勋(上海)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09

附:

1.飞勋(上海)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补充职工债权清单;

2.管理人联系方式: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1号一座36楼,刘一戎,18817708217


补充职工债权清单

序号

姓名/名称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合计

1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57,125.53

14,281.47

71,4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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