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公告

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4-07-25 公 开 人:江西省创美车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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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8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赣 0102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西省创美车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指定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西省创美车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杨爱林为管理人负责人。江西省创美车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 2024 年 8 月27 日前向江西省创美车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北大道 1号中航国际广场二期办公综合楼7-8楼;邮政编码:330038;联系人: 杨爱林 15679199065)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江西省创美车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江西省创美车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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