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债权人表决决议

扬州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债权人表决决议

公开时间:2025-12-15 公 开 人:扬州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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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权人会议

债权人表决决议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5729日作出(2025)苏1091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杭州尹泰瑞祺陈设艺术有限公司对扬州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居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819日作出(2025)苏109120号决定书,指定扬州苏中兴企业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雅居乐公司管理人,开展清算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2025125日,雅居乐公司管理人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庭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就管理人已经开展的工作及提请债权人会议讨论表决的相关事宜向法院及各位债权人进行了汇报,会上债权人分别对“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案”、 “非现场议事方式”进行表决。

在法定期限内,共有 49 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金额合计63,365.00元,经管理人审核确认_44__49_,确认债权金额合计56,166.70万元,其中: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债权_7_,金额合计32,495.92元;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_1_笔,金额为18,790.05万元;税收债权_1_,金额123.44元;普通债权_40_,金额合计4,757.30元。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合计37,376.65万元,有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18,790.05万元

本次会议应到会有表决权债权人_44_户,实际到会有表决权债权人43户,占应到会有表决权总户数的97.73%,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金额 56,095.76万元占管理人审核确认债权总额99.87%。本次决议结果如下:

1、对“是否同意管理人编制的雅居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共有 40 票同意财产管理方案,其票数占应到会有表决权总票数的  90.91%  ,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 55,560.32万元占管理人审核确认债权总金额的 98.92%

共有  2  同意财产管理方案,其票数占应到会有表决权总票数的  4.55% ,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 482.35 万元占管理人审核确认债权总金额的  0.86%

2、对“是否同意管理人编制的雅居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共有 40  票同意财产变价方案,其票数占应到会有表决权总票数的  90.91%  ,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 55,560.32 万元占管理人审核确认债权总金额的 98.92%  

共有  2  同意财产变价方案,其票数占应到会有表决权总票数的  4.55% ,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 482.35 万元占管理人审核确认债权总金额的  0.86%

3、对“是否同意管理人编制的雅居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含管理人费用和报酬),如果雅居乐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管理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债权清偿顺位进行清偿。”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共有 38票同意财产分配方案,其票数占应到会有表决权无财产担保总票数的 88.37% ,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 36,313.34万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金额的 97.16%

共有 3  同意财产分配方案,其票数占应到会有表决权无财产担保总票数的6.98%,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 939.28 万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金额的 2.51%

4、对“是否同意本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通过邮寄表决票等非现场表决议事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共有 42 票同意非现场议事方式,其票数占应到会有表决权总票数的 95.45% ,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 56,042.67 万元占管理人审核确认债权总金额的 99.78%

5、本次债权人表决决议如下:

1)表决通过财产管理方案。

2)表决通过财产变价方案。

3)表决通过财产分配方案。

4)表决通过非现场议事方式。

综上,四项表决事项全部过半数通过。

 

 

扬州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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