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赛锡科技(镇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赛锡科技(镇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1-04-26 公 开 人: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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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赛锡科技(镇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1)赛锡破管字第005

2021310日,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苏119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赛锡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锡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2021413日作出(2021)苏11912号决定书,指定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管理人根据破产清算工作进展,拟公开选聘具有资质及相关业务经验的审计、评估机构对赛锡科技公司进行审计、评估,现将相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赛锡科技(镇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8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91560302584P,住所地镇江新区大山路6号,经营范围:从事半导体和太阳能硅片制造行业化工废液、废渣的综合利用、处理和处置及技术开发(上述不含危险品),管道、设备、线路、仪表、机械设备的销售、安装、改造;太阳能产品的研发、制造、加工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评审方式

请有意向的中介机构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材料,并于202143010前向管理人报名,递交参选文件,具体参选事项请咨询管理人。

管理人将根据遴选的结果,选定审计、评估机构后报人民法院备案。

三、工作内容

对赛锡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专项审计、评估,具体事宜以委托合同为准。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中介机构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的参选文件(一式二份),以备管理人遴选评定:

1.参加赛锡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有效的审计或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负责审计师或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入围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6.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大型企业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

参选机构在递交参选文件时,应将参选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方式

1、联系人:王豆豆 18896650882

2、联系地址:镇江市京口区正东路3410楼。

六、选聘方式

管理人将在报名日期截止后7日内,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的相关资质、报价、破产业务业绩和工作时间等各项因素综合考量,选定审计、评估机构与其签订委托合同,并报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备案,未被聘用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1.2021)苏119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

    2.2021)苏11912号决定书;

 

赛锡科技(镇江)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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