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2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公告

裕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2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公告

公开时间:2024-10-31 公 开 人: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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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4)1327破1、2、3、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号

 

本院根据山东裕隆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山东裕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山东裕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20241029日裁定山东裕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裕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裕隆混凝土有限公司、莒南县裕隆度假村有限公司、临沂仁厚置业有限公司、临沂郡都商贸有限公司、临沂华兴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铭哲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华兴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莒南县华兴燃气有限公司、山东裕隆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临沂骏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鲁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临沂裕隆混凝土有限公司、临沭县恒达混凝土有限公司、临沂裕玉商贸有限公司、山东永泰纸业有限公司、山东坤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青岛裕玉置业有限公司、莒南县裕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临沂沂河新区裕隆企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冉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十二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山东铭诚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山东裕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二家公司管理人(以下统称为山东裕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管理人山东裕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二家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13日前,向山东裕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管理人(地址:山东莒南经济开发区黄海路西段山东永泰纸业有限公司1楼西侧;联系人:律师19862186905;郭律师1786293606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山东裕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二家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山东裕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117930分通过阿里破产管理系统线上直播会议方式召开(具体事宜咨询案件管理人)。依法申报债权后,你(或你单位)就成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当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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