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雅量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广州雅量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6-13 公 开 人:广州雅量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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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雅量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4年6月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黄雅停申请广州雅量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雅量科技”)破产清算一案【(2024)粤01破申318号】,并于2024年7月16日指定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为广州雅量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粤01破318号】,负责人为梁承雍。

截至公示之日,经管理人调查核实,认定黄雅停等6名债权人另有1名尚在仲裁中,暂缓确认雅量科技享有职工债权,具体详见附件《广州雅量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对雅量科技职工债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

如对《广州雅量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记载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说明异议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予以答复。如异议人对管理人的答复仍有异议,应自收到答复之日起15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逾期未提交书面异议或逾期未提起诉讼的,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示。

广州雅量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613

(管理人联系方式:梁承雍,13712948243;徐敏15625098463;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颐徳中心21楼)

 

广州雅量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序号

职工姓名

职工债权金额  (元)

依据

债权性质

1

黄雅停

34500

仲裁调解书、执行裁定书

职工债权

2

林琦增

115513.43

仲裁调解书

职工债权

3

赖新喜

20220

仲裁调解书

职工债权

4

杨康杰

79289.85

工资发放情况、社保缴纳情况、提成拖欠证明等

职工债权

5

吴咏思

157086.51

仲裁裁决书

职工债权

6

崔伟

15017.53

仲裁调解书、执行裁定书等

职工债权

7

张萌萌

暂缓核准

尚在仲裁

暂缓确认

总计

4216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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