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关于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4 公 开 人: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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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联系方式: 18259161269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7-18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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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5日,建宁县人民法院决定同意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铙山纸业)预重整。2025年4月15日,建宁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430破预申1号《决定书》,经公开遴选,指定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

为使铙山纸业资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临时管理人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债务人基本情况

1.工商信息

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铙山纸业)成立于2000年2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高晓明,注册资本为43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企业地址位于建宁县溪口镇塔下路20号,所属行业为造纸和纸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拷贝纸、半透明纸、薄页纸及食品包装纸等纸及纸制品;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不含钢铁)、机电产品、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提供有关纸业技术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经营活动)。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2.资产情况

铙山纸业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经审计、评估初步核查、盘点,铙山纸业资产价值超过2000万元(暂估)。其中,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价值超过1500万元(暂估)。

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1)土地

序号

土地权证编号

土地位置

用地性质

准用年限

开发程度

面积(m2)

抵押/查封情况

1

建国用(2010)1010366

建宁县溪口镇塔下路20号

出让

50年,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2/12/1

五通一平

 27,056.10

已设定抵押

已被查封

2)房屋建筑物

序号

权证编号

建筑物名称

结构

用途

建筑面积/容积(㎡)

备注

抵押/查封情况

1

建房权证字第20100736号

建宁县塔下路20号11幢1-2层

砖混

食堂及招待所

 1,139.88

 

已设定抵押

 

 

已被查封

2

建宁县塔下路20号19幢1层

砖木

浴室及杂物间

 147.12

 

3

建宁县塔下路20号15幢1-3层

砖混

单身宿舍

 622.93

 

4

建房权证字第20100737号

建宁县塔下路20号23幢1层

砖混

杂物间

 161.76

24户杂物间

5

建宁县塔下路20号24幢1层

砖混

杂物间

 217.07

32户杂物间

6

建宁县塔下路20号25幢1层

砖混

杂物间

 81.72

12户杂物间

7

建房权证字第20100738号

建宁县塔下路20号21幢1层

砖混

厕所

 30.98

(生活区)

8

建宁县塔下路20号22幢1层

砖混

厕所

 40.81

厕所(澡堂)

9

建宁县塔下路20号20幢1层

砖木

厕所

 19.63

(24户旁)

10

建房权证字第20100739号

建宁县塔下路20号12幢1-4层

砖混

宿舍楼

 1,475.50

24户宿舍

11

建宁县塔下路20号13幢1-4层

砖混

宿舍楼

 1,089.46

32户宿舍

12

建宁县塔下路20号14幢1-2层

砖混

宿舍楼

 686.95

12户宿舍

3)设备

铙山纸业设备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机器设备主要为长网纸机、电动打包机、水力碎浆机等生产设备和污水处理设备;电子设备主要为少量办公电脑、空调、冰箱等电器。生产设备设施已设立抵押。

4)长期股权投资

铙山纸业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福建省建宁县联丰造纸有限公司、福建青铙山新材料有限公司2家公司的投资。其中,铙山公司持有的青铙山公司564万元股权被出质给建行建宁支行,并已被法院冻结。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持股数

状态

1

福建省建宁县联丰造纸有限公司

100%

2000万元

存续

2

福建青铙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12.4834%

564万元

存续

3.负债情况

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共收到79笔债权申报材料,申报债权总金额为人民币6.8亿元。企业现有职工335人。

以上资产、负债涉及的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作为意向投资人参与重整的依据,临时管理人不对数据误差承担任何责任。

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意向投资人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生效裁判、仲裁文书或行政处罚文书,也不存在正在遭受的刑事起诉、行政处罚。

4.意向投资人拥有足够、合法的资金和经营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5.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临时管理人报名并按本公告的要求提交投资意向书等必要文件

招募流程

1.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8日止。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一式份)密封提交至临时管理人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00号融侨中心8层

联系人:律师、林律师

联系电话:18259161269()、15080076838(林)

2)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有意向的投资人应于报名时向临时管理人提交基本资料基本资料如下:

① 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组织结构经营范围等信息

② 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送达方式及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及邮箱地址);

③ 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报名参与重整的生效决议文件;

④ 满足上述第部分之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的承诺书;

⑤ 保密承诺书,承诺对本项目获取的任何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上述报名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缴纳保证金

本项目报名保证金50万元应于尽调期限届满、临时管理人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之日5日内缴纳至临时管理人账户

账户名称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三明建宁支行

账号427387541976

若意向投资人中选,则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对于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临时管理人将在公布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退还其交纳的报名保证金(不计算任何利息、资金占用费等)。

3.尽职调查

1)意向投资人在报名文件经临时管理人审核确认后,对于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如需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的,可于2025年7月18日18时前(工作日和工作时间)与临时管理人联系,并于该时间前向临时管理人账户支付尽调保证金20万元,在缴纳尽调保证金并作出《保密承诺书》后方可进行尽职调查,临时管理人将予以必要的配合。

2)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3)意向投资人支付的尽调保证金,于重整投资人招募结束后7日内原路无息退还。

4.确定重整投资人

1)对于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临时管理人将进行资质及条件初审,如符合要求的,临时管理人将另行通知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方式及金额、支付时间、债权分类、债权调整方案、债权清偿方案、职工安置预案、经营方案、重整计划的执行期与监督期等)。未按临时管理人要求及时提交的,视为放弃参与重整。

2)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并向临时管理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视为其对债务人情况充分了解并同意以现状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3)如有多位意向投资人满足报名条件、缴纳报名保证金并提交《重整计划草案》,临时管理人将根据各家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以出价最高者中选为原则,确定重整投资人。

4)意向投资人在被确定为中选的重整投资人之前放弃报名参与重整的,临时管理人将及时通知该意向投资人,并在通知意向投资人后的10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报名保证金。

5)重整投资人招募结束后,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应在临时管理人指定的时间内与临时管理人签订相应的《重整投资协议》。若重整投资人拒不办理后续手续,或违反《重整投资协议》等,经临时管理人催告仍不更正的,临时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6)中选的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该投资人即退出重整,临时管理人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临时管理人将按照本次招募其他意向投资人的出价由高到低的顺序,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特别说明

1.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临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投资时,除参考本公告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2.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理解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正式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铙山纸业现状进行投资,也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确认,并同意承担各种可能的风险与瑕疵。

3.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的,临时管理人有权没收其保证金。

4.上述各项事宜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临时管理人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5.本公告由临时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变更或终止投资人招募。进入破产程序后,由管理人继续履行临时管理人职责。

 

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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