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海丝明港国际海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说明

关于广西海丝明港国际海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说明

公开时间:2024-04-26 公 开 人:广西海丝明港国际海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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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海丝明港国际海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说明

2024)海丝海运破管字第15号

广西海丝明港国际海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

广西海丝明港国际海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丝海运公司”或“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申请人西贡旅游旅行社有限公司向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海丝海运公司提出破产清算。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8日作出(2023)桂06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海丝海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2月21日作出(2024)桂06破2号《决定书》,指定广西维冠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在接管海丝海运公司后,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负债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并定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在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召开广西海丝明港国际海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分为现场参会和远程参会,现场参会的债权人现场表决,未到现场参会的债权人需在2024年4月25日24时之前将表决票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管理人远程表决,远程表决的债权人视为远程参会。

现场参会的债权人有五位,分别是广西旅发防城港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北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北港商贸有限公司、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职工黎明发(无表决权)。现场会议发出表决票4张,收回表决票4张。其中,有效票为4张,无效票为0张。

远程参会的债权人有五位,分别为西贡旅游旅行社有限公司、李莉、文新明、蒙海东、中国防城外轮代理有限公司。远程会议发出表决票5张,收回表决票5张。其中,有效票为5张,无效票为0张。

根据回收的表决票,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的表决结果

《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的赞成票有8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为1张。投赞成票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比例的 88.8 %,赞成票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的 54.6 %。

《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表决通过。  

二、《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的表决结果

《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的赞成票有8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为1张。投赞成票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比例的 88.8 %,赞成票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的 54.6 %。

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结果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赞成票有8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为1张。投赞成票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比例的 88.8 %,赞成票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的 54.6 %。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通过。

四、《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表决结果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赞成票有8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为1张。投赞成票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比例的 88.8 %,赞成票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的 54.6 %。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表决通过。

特此报告!

 

 

广西海丝明港国际海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0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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