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钢劲型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关于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常州钢劲型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关于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08 公 开 人:常州钢劲型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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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沈益 联系方式: 15261817659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6-05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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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州钢劲型钢股份限公司(以下简称“钢劲公司”)的申请,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11日作出(2025)苏04破申5号决定书,决定准许钢劲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2025年312日作出裁定,指定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于20254月7日作出(2025)苏0402破申24号决定书,决定对钢劲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州钢劲型钢股份限公司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保护债权人和钢劲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盘活钢劲公司资产,实现钢劲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管理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预重整意向投资人,现公告如下:

一、 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协调推进和统筹完成钢劲公司的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如钢劲公司顺利被法院受理重整)工作,由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全面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债务结构和股本结构;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最终打造股权结构合理、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质量优良、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公司。

二、 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社会招募意向投资人。

(二)钢劲公司目前尚处于预重整阶段,未来可能会转入重整、清算或和解程序,管理人有权视本案的进展情况、实际需求决定、调整、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投资人招募和选定,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三)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以钢劲公司现状为基础,所述信息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代替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对相关资料独立判断、理解以进行决策。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时,须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四)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谨慎阅读本公告。本招募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仅作参考资料使用。

(五)意向投资人充分知悉目前钢劲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公司现状进行投资,接受所有标的物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也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确认并同意承担风险。

(六)钢劲公司目前进行预重整,若钢劲公司后续进入破产程序并进行重整,则预重整期间遴选意向投资人的效力延续至重整程序。

(七)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二、钢劲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

常州钢劲型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东塘路30号

法定代表人

陈红谓

注册资本

3812.5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25502911564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期限

2010-02-04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

陈红谓,持股55.15%

姚苏珍,持股31.48%

常州市钢劲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3.11%

王兰芬,持股0.18%

王文超,持股0.01%

赵雷,持股0.01%

黄东辉、上海进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任玉洁、李翠光(小股东)

经营范围

金属型材、金属构件制造;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钢结构工程的安装、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的生产、安装、销售和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发电、售电,光伏电站的运营和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船用配套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钢劲公司现状、产品介绍及资产情况

(一)钢劲公司现状

钢劲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集各类型钢设计、研发、生产经营为一体的专业型钢制造企业。数年中先后取得了ISO9001:2015及CPR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已取得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并通过了企业环境保护准予行政许可。公司主要生产U肋,超大口径厚壁单、双缝方矩形管及LSAW圆管和各种异型冷弯型钢产品,主要应用于大型城市立交、大型公路/铁路桥梁建设,大型集装箱船、大型散货船、大型

钢结构建筑,如火车站、机场、体育馆、会展中心、航天发射架和钻井平台等。

 

(二)钢劲公司产品介绍

 

 

(三)钢劲公司资产情况

钢劲公司现持有不动产权证,证载: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 37261、房屋建筑物17754.5。另钢劲公司还拥有生产线、设备、车辆、库存产品、无形资产(商标、专利、资质证书)等资产。

以上为管理人初步了解的情况和数据,仅供参考。

四、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非一人公司的股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意向投资人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格要求,后期的产业投资必须符合当地政府的产业规划要求,否则相关不利后果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三)意向投资人应当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具有投资本项目的启动、运营资金或具有相应的融资能力,且投资资金来源合法、稳定,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四)两个意向投资者作为联合体报名参与投资的,需要明确其中的主要投资主体,主要投资主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

(五)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具有相关行业经验及项目资源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六)管理人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须提供报名材料一式叁份,于2025年6月5日16:30时之前,通过邮寄(邮寄地址同报名地址)或现场交付的方式提交给管理人,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签字盖印的PDF版)至本公告联系人邮箱。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号典雅商业广场5幢3楼

联系信息:沈律师,15261817659;肖律师,18961235296      

邮箱:15261817659@163.com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投资意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要历史沿革、拟投资资金来源等。如联合体报名,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权利义务等事项,投资人之间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书;

2)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或其他组织的有权机构作出同意投资的决议原件;

3)授权委托书: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送达地址确认书;

5)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最新一期的企业财务报表;

6)与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7)关于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惩戒对象、招募遴选期间遵守管理人安排等事项的承诺函;

8)管理人后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个人需签字)。报名人没有提交报名材料或未按管理人要求补充有关材料的,视为未报名。

(二)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之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钢劲公司的财务审计、债权申报、经营情况等明细资料的,应向管理人缴纳尽调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报名并经管理人资格审查符合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的,在接到管理人的函件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跟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书》并缴纳尽调保证金20万元,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常州钢劲型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账户如下:

户名:常州钢劲型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账号:80700188000231386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

对于未入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对于入选的投资人,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将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在支付重整投资价款时等额转为重整投资价款。欢迎有意向的投资人到项目地考察、与管理人接洽、参与投资。

管理人将积极协调钢劲公司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承诺对尽职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对钢劲公司提供的未公开披露的信息、数据、资料等内容必须善意使用,严格遵守保密义务,除进行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如管理人发现意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或数据存在造假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财务数据、证明等)、违反保密承诺的,可取消其参与资格并依法追究其对预重整工作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提交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按管理人通知的时间提交投资方案,投资方案一般需包括以下内容:

1.偿债方案

1)偿债金额

意向投资人拟提供给钢劲公司支付各项费用和清偿各类债权的资金金额。

2)付款方式

意向投资人需明确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付款及每次付款的时间和金额。

3)付款能力

若意向投资人能够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履约能力的,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中选。该等证明材料,包括保证偿债资金支付的金融机构保函、自有资金证明(如银行流水等,以证明其最近三个月自有资金在偿债金额以上)等。

2.经营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详细阐述其经营方案,具体包括:经营规划、运营措施、运营资金保障、维稳方案等。

3.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权益维护方案

4.待确认债权及未申报债权的处理方案

5.其他有利于债权人、钢劲公司利益的安排

(四)缴纳投资保证金

1.为保证意向投资人能按约履行有关的义务,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投资方案时须根据管理人的通知缴纳投资保证金(一般不高于投资金额的20%,尽调保证金可直接转为投资保证金的构成部分)。意向投资人不交或未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钢劲公司的意向投资。意向投资人缴足投资保证金后,管理人将组织评审团对提交的投资方案进行初审评议。常州钢劲型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账户如下:

户名:常州钢劲型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账号:80700188000231386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

2.若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方案最终未能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投资人可选择退出本项目投资,已缴纳的保证金予以无息退还。

六、特别说明和提示

管理人有权根据案件进展,决定再次招募、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的招募、合理调整招募进度或公告内容。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有实力的主体前来接洽,报名参与本次预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常州钢劲型钢股份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五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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