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源之星”地下车位拍卖公告

关于“海源之星”地下车位拍卖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13 公 开 人:广安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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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海源之星”地下车位拍卖公告

 

202321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川16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详见附件1】,裁定受理广安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海源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了(2022)川16破申7号决定书【详见附件2】,指定四川瀛络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安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

根据2023316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广安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对于财产变价之规定,管理人根据债务人海源公司的申请,兹定于2025529日上午10时至2025530日上午10(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海源之星项目的地下一层子母车位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系海源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459号的海源之星地下1层子母车位,标的物具体信息以及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详见附件3:标的物信息表】。

拍卖适用的原则和拍卖方式

(一)拍卖适用的原则

管理人依据《变价方案》,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以下简称《拍卖规定》),就以上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本公告中未尽事宜首先依据变价方案》执行,《变价方案》中未明确的参照《拍卖规定》,不能适用《变价方案》和《拍卖规定》的,适用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或者交易习惯、公序良俗。

(二)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加价幅度及其整数倍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资格

(一)竞买人的基本条件

凡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竞买的,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其监护人代为执行。

(二)参与竞买的相关要求

竞买人参与竞拍,原则上由本人亲自进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优先购买权人

管理人目前没有获悉就本次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的相关信息,若有认为自己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请及时与管理人联系,至竞价开始时仍未与管理人联系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五、瑕疵说明

(一)标的物无法办理产权仅为使用权(二)本次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第一次出价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物现状不持异议,外观、质量、数量、面积等差异因素不影响成交价,管理人海源公司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

六、意向人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52818:00时止(节假日休息)为标的展示时间,同时在此时间内接受咨询及查勘标的现场,有意者请与海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13398436041

七、起价、保证金、增价幅度

一)价、保证金、增价幅度

以上海源公司拍卖标的物的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详见附件3《标的物信息表》

(二)保证金的缴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阿里司法拍卖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名认证(已注册阿里司法拍卖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三)保证金的处理

竞价成交的,标的物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阿里拍卖平台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拍卖成交保证金及成交价款支付

一)拍卖成交

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拍卖成交的,由阿里拍卖平台生成《竞价结果确认书》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公告3日,未出现不具备竞买资格情形的,买受人应于公告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明材料《竞价结果确认书》到管理人办公室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龙门街15号银花苑6单元501四川瀛络律师事务所临时办公点签署《拍卖成交协议书》,逾期不来签署的,视为买受人悔拍。

成交价款支付

1.保证金冲抵价款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2.剩余价款的交纳

买受人应在签署《拍卖成交协议书》后7日内将成交价余款(保证金冲抵后的余款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广安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2267010104002765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支付价款需备注款项用途。

3.软件服务费

本次拍卖管理人海源公司不收取相关软件服务费用标的物竞成功后,阿里拍卖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需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注:(1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服务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成交价款转至处置主体的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软件服务费订单的支付同时管理人也将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缴纳相关软件服务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2)若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阿里拍卖平台将对其进行依法追缴。3若阿里拍卖平台出台新的软件服务费标准,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九、税费承担及支付

本次拍卖所涉税费不含在以上拍卖的转让价款内,因转让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财产过户、产权登记买卖双方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全部由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自行缴纳。具体税费缴纳标准竞买人可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竞买人第一次出价即视为对税费的承担及缴纳标准无异议。

十、标的物交付

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协议书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由海源公司在2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自实际交付之日(因买受人原因未在管理人通知的期间接受标的物的,交付期满之日视为实际交付之日)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责任。

十一、拍卖异常情况的处理

(一)流拍

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则本次拍卖流拍。

(二)成交后悔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未按时签订拍卖成交协议书未付清阿里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用、拍卖成交价款的任一情形,都按买受人悔拍对待,由买受人承担悔拍的违约责任,管理人将根据情况重新组织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如再次参加竞买,需向管理人书面申请,由管理人审核通过后再次参加竞买,否则,视为买受人故意扰乱拍卖秩序,按买受人悔拍对待,悔拍时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按照破产法规定进行分配。

(三)客观原因导拍卖无法正常进行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是否重新拍卖,管理人海源公司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暂缓、中止或撤销

在网络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以及海源公司及案外人提出代为清偿所有债务的意愿并对裁定确认的所有债权提出可信度较高的清偿方案并提供价值足以覆盖全部债权的履行担保的;债权人认为变价过程中背离变价方案实质性规定而提出书面异议的若因他人或者债权人对处置财产主张权利导致交付变价的财产部分不能转让时,或管理人认为可暂缓、中止时,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管理人海源公司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过程中的拍卖价、保证金、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可能产生的税费,竞买人须加以注意。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

一)竞买人竞买前应向税务、不动产登记中心、住建局等相关机构,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需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或向管理人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管理人、海源公司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二)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款项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竞买人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因保证金未到账而无法获取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海源公司与网络服务提供者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1339843604118982644333

附:

1.2022)川16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

2.2022)川16破申7号决定书

3.标的物信息表。

 

广安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三


附件

附件2:(2022)川16破申7号决定书.pdf 下载
附件1:(2022)川16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附件3.标的物信息表.xls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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