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县中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资产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公示

建昌县中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资产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公示

公开时间:2024-08-27 公 开 人:建昌县中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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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昌县中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

资产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公示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8日作出(2020)辽14破申17号,裁定受理建昌中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昌中医院”)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7月 10作出(2020)辽14破申17号决定书,依法指定辽宁弘正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2023年512日,管理人依法选定辽宁东润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作为建昌中医院破产清算案的评估机构。评估范围为建昌中医院的全部资产

辽宁东润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经实施资产清查、实地查勘、市场调查等必要评估程序,于2024年826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202078日作为资产评估基准日建昌中医院全部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清算价值为:2,159.11万元。

若债权人对该初评结论有意见的,可提出书面意见并附相关材料(邮寄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北街6-6L(五楼)辽宁弘正清算事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建昌中医院管理人,联系电话:13358823001、17824770001)。管理人收到意见后将交由评估机构统一回复处理。

本次公示期为七日,自公示之日起算。公示期满,若无债权人提出书面意见或意见已依法答复的,辽宁东润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将依法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示!

                         建昌县中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四年六月二十

 附件:《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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