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信托机构招募公告

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信托机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2-14 公 开 人: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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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

                  信托机构招募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浦东法院)于2024年7月1日作出(2024)沪0115破9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控股债务人)重整。2024年7月3日,浦东法院作出(2024)沪0115破90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红星控股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开展红星控股重整各项工作。

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确保重整后资产管理盘活工作高效开展,本案重整计划草案中拟搭设信托计划对资产负债进行有序处置。现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邀请依法具备从业资质信托机构参与,洽谈相关事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红星控股基本情况

红星控股成立于2007年4月28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518号6楼F8020-1,法定代表人为车建兴,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除本文特别标注外,以下币种同),公司股东为车建兴、车建芳,其中车建兴出资18,400万元,出资比例92%;车建芳出资1,600万元,出资比例8%。公司经营期限为自2007年4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采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家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目前,红星控股仍处于存续状态。

二、 招募须知

1、招募目的本次招募信托机构的主要目的在于优化红星控股重整计划草案中资产债务处置方式,维护全体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利益。通过设立信托计划的方式实现红星控股资产价值最大化在信托计划下实现资产盘活清理确权和处置等工作。

2、工作范围

1)出具整体信托方案,对红星控股重整计划草案中的信托相关内容进行确认;

2)接受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财产设立信托并办理相应的信托份额登记、转让手续;

3)负责信托计划的设立、运营、管理,并负责完成相应的注册备案手续及协议文件的起草和签署;

4)按照信托文件和相关法律规定履行信托机构职责,包括对信托财产的经营、追偿、维护、处置和变现等,保障信托受益人合法权益并向信托受益人大会、信托受益人常务委员会(如有)汇报,依法并按照重整计划草案和信托文件向债权人、信托受益人进行分配和清偿,制定信托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制定信托计划的分配方案等,代信托计划持有相应财产并履行相应的职责等;

5)协助红星控股、管理人推动重整方的招募及确定、重整资金的落实等工作,并提供支持;

6)按照红星控股重整计划草案或管理人要求完成与本案相关的其他信托事宜。

3、特别说明:红星控股及管理人将根据最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的重整计划草案的内容确定是否设立信托。若后续无需设立信托,本次选聘的机构将不再参与红星控股后续重整程序,且管理人有权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三、 主体要求

1、报名机构应为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信托从业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报名机构不符合该等要求的,红星控股、管理人有权不接受该机构报名。

2、报名机构应具有丰富从业经验,办理过破产重整服务信托,并能出具相应材料证明。

3、信托机构需承诺:处于存续状态;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年未被监管机构采取过处罚措施最近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4、报名机构应当具备风险处置服务信托的设立经验及不良资产的处置经验,且已设立的风险处置服务信托总规模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

5、报名机构应具有相关风险处置服务信托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必要时需提供驻场服务。

四、 评选要求

1、有意向参与评选的报名机构应于20252月28日17时通过邮件向红星控股管理人报名,并附上承诺书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相应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2、20253月3日上午9时30分,管理人将在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5A座北楼312会议室进行现场评比,报名机构应当指派12名代表现场陈述。现场评比当日,报名机构应当提交全部报名文件原件。报名文件应包含竞聘书正本1份、竞聘书副本7份,信托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等金融业务经营资质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原件1份、授权委托书原件1,报名文件均应加盖报名机构公章且密封

3、管理人现场拆封报名文件,并对报名文件进行形式审核,对于符合形式要求的报名机构将进入正式评选环节,不符合形式要求的报名机构视为该机构报名无效。

4、陈述顺序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每家报名机构陈述时间限定在15分钟内。

5、中选机构确定后,红星控股、管理人将向中选机构发出中通知书,并向浦东法院备案。

五、 制作报名文件

决定参与招募信托机构,应自行编制报名文件,报名文件应包含下列事项:

1、竞聘书,竞聘书需要包括如下事项

1)信托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规模、资质、获奖情况

2机构优势包括以往参加重整案的相关经验等,报名机构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3就本案拟定的初步信托计划方案工作范围工作时间计划。

4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以及能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人数,以及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业绩经验介绍。

5费用报价,包括收取标准和收取时间,需明确费用金额及收取方式。

2、信托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等金融业务经营资质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相应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书。

上述报名文件(含电子版及纸质版)均应加盖报名机构公章。报名机构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文件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报名机构递交的所有材料不予退还。

报名机构因准备初步信托计划方案事项需要查阅资料的,可在向管理人电子邮箱提交《承诺书》和授权委托书后,与联系人对接获取。报名机构在制作报名方案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向管理人提出,管理人将统一安排处理。信托机构报名所需的一切费用均自行承担。

六、 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报名信托机构进行选聘,按照评选标准,采取当面陈述、当场打分的方式进行评分,取评审委员会各委员所评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本次评选主要考察报名机构的项目经验、服务方案、服务费用和响应效率。

七、 公布选聘结果

红星控股、管理人将按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最终得高低确定中选机构,并发送中选通知书,排名第的机构为本案的中选信托机构,排名第的机构为备选信托机构。

相关信托计划安排、信托机构身份及工作范围和内容、信托机构费用安排等应作为红星控股重整计划草案的一部分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并经浦东法院依法裁定批准后具备相应法律效力。

八、 联系方式

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18217336188、18217336166

电子邮箱:hxkgglr@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5号A座北楼5楼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管理人可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调整相关安排

热忱欢迎各家信托机构积极报名。

 

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2月14

 

附件:《承诺书

 


                     承诺书

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参与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选聘信托机构招募事宜,本机构作出以下承诺:

一、 适格承诺

本机构为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信托从业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本机构及本机构拟派遣参与本案的工作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信托从业人员管理自律公约》等相关规定。

二、 保密义务

本机构同意对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提供的全部及任何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未经管理人书面同意,本机构不得因任何理由或以任何方式透露管理人提供的全部及任何信息和资料。因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本机构必须透露的,本机构应当事先尽快通知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拟进行透露及拟透露的内容,其透露内容需经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事先认可。

鉴于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债券发行人和上市公司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义务,在保密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利用上述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若我方未履行本保密函保密义务,给贵方或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我方应赔偿损失。

三、 特殊事项

我方确认,若我方中选后,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件后续无需设立信托,则我方将不再参与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后续重整程序,且承诺不向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管理人收取任何费用。

承诺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

附件:承诺书.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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